郝語特報一題 - 會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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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在學債務整理時,教我的老師只教我們:
當不具實質差異時要重新計算有效利率
現在看郝語特報,發現他在非實質差異還有分:
1. 支付<債務 認利息費用
2. 支付>債務 認債務整理利益
第一種好像跟之前學得差不多
第二種我就看不是很懂了
直接舉下面這個問題請教一下大家

七賢公司X0年初向兆豐銀行借款$3,000,000,利率固定為5%,每年底付息,X4年底到期。
X2年1月2日因財務困難無力依約付息,債權人同意利率降至2.4%,到期日提前至X3年底,
並免除積欠利息$150,000。若X2年1月2日市場利率10%,債權人針對該債權已提列備抵壞
帳$200,000,試作X2年度雙方之分錄。

舊負債=2,854,966
因9.4%<10% 所以不具實質差異...到這邊我都還看得懂 分錄就...

<七賢公司>
X2/1/2 應付利息 150,000
銀行借款 144,000
債務整理利益 6,000

X2/12/31 銀行借款 72,000
現金 72,000


請問銀行借款144,000跟債務整理利益6,000是怎麼來的呢?
年底的72,000又是怎麼算的呢?

希望大家能稍微提點我一下
感激不盡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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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Lily avatarLily2015-06-20
我記得是有協商費用就要重算利率,沒有就不用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5-06-25
不具實質差異,原則上不認列債務整理利益(也就是1), 但
若協商後未來現金流少於協商前積欠之現金流,差額部分認
列債務整理利益(也就是2)
協商後利息2.4%*3,000,000=720,000,提前至X3年底到期,
所以兩年利息供144,000與原利息150,000差額認6,000利益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5-06-26
原本條件是3,150,000按5%, 3折年到本金,協商後改成3,14
4,000按2.4%, 2年折到本金,所以要重算有效利率
Madame avatarMadame2015-06-29
謝謝大大 我先稍微消化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