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國家雙語政策之邱顯智律師的意見 - 考試

By Eden
at 2021-03-23T02:52
at 2021-03-23T0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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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週末,有位朋友傳來一份考選部的公文,詢問我的意見。
公文主旨是這樣寫的:
「配合雙語國家政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將增列通過英語文檢定為應考資格條件,
有關不動產估價師、建築師、消防設備師、消防設備士、不動產經紀人及地政士等考試增
列通過英語文檢定為應考資格條件,請於3月22日前惠示卓見,俾研議後續修正考試規則
事宜,請查照。」
也就是說,考選部規劃,一些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要先通過英語文檢定,才能報名
考試。
於是,不是公文受文者的我,也趕在3月22日(就是今天)考選部來立法院的機會,提出
我的意見:
我反對為英語而英語。因為這樣的作法不僅不當,還很可能違憲。
大法官在司法院釋字第750號和第682號解釋,都清楚地表示,憲法第18條規定人民有應考
試權,除保障人民參加考試取得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之權利外,亦包含人民參加考試取得專
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執業資格之權利。對於參加考試資格或考試方法之規定,性質上如屬應
考試權及工作權之限制,自應符合憲法第23條法律保留原則及比例原則等憲法原則。
「雙語國家政策」是限制人民基本權的正當理由嗎?當然不是。
我們首先該問的是:不動產估價師、建築師、消防設備師、消防設備士、不動產經紀人及
地政士等工作,是不是和英文能力有關,甚至以「英文達到一定程度」為必要條件?
如果一些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專業能力和英文沒有關聯(甚至可能執業十幾年都沒用到
英文),那麼強力要求人家英文聽讀甚至說寫到一定程度以上,完全就違反了比例原則裡
面的適當性原則。
當然,這個政策的問題面向還很多。包括為什麼非得事先通過英語文檢定(而不是國考時
一併考英文)、要哪一個檢定,以及應語文檢定和學歷功能重疊(還是專科大學英文都是
假的,應該撤銷學位?)。
可惜質詢的時光總是過得特別快,我只來得及和考選部長分享一個消息:
傳訊息給我的人剛好是位律師,除了未來可能要增加的英語文檢定以外,應該完全符合不
動產經紀人和地政士的應考資格。
他表示,如果因為沒有通過英語文檢定,一報名就被刷掉,只好為了考試權和工作權,打
一場憲法訴訟了。
https://reurl.cc/WEzdYy
--
公文主旨是這樣寫的:
「配合雙語國家政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將增列通過英語文檢定為應考資格條件,
有關不動產估價師、建築師、消防設備師、消防設備士、不動產經紀人及地政士等考試增
列通過英語文檢定為應考資格條件,請於3月22日前惠示卓見,俾研議後續修正考試規則
事宜,請查照。」
也就是說,考選部規劃,一些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要先通過英語文檢定,才能報名
考試。
於是,不是公文受文者的我,也趕在3月22日(就是今天)考選部來立法院的機會,提出
我的意見:
我反對為英語而英語。因為這樣的作法不僅不當,還很可能違憲。
大法官在司法院釋字第750號和第682號解釋,都清楚地表示,憲法第18條規定人民有應考
試權,除保障人民參加考試取得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之權利外,亦包含人民參加考試取得專
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執業資格之權利。對於參加考試資格或考試方法之規定,性質上如屬應
考試權及工作權之限制,自應符合憲法第23條法律保留原則及比例原則等憲法原則。
「雙語國家政策」是限制人民基本權的正當理由嗎?當然不是。
我們首先該問的是:不動產估價師、建築師、消防設備師、消防設備士、不動產經紀人及
地政士等工作,是不是和英文能力有關,甚至以「英文達到一定程度」為必要條件?
如果一些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專業能力和英文沒有關聯(甚至可能執業十幾年都沒用到
英文),那麼強力要求人家英文聽讀甚至說寫到一定程度以上,完全就違反了比例原則裡
面的適當性原則。
當然,這個政策的問題面向還很多。包括為什麼非得事先通過英語文檢定(而不是國考時
一併考英文)、要哪一個檢定,以及應語文檢定和學歷功能重疊(還是專科大學英文都是
假的,應該撤銷學位?)。
可惜質詢的時光總是過得特別快,我只來得及和考選部長分享一個消息:
傳訊息給我的人剛好是位律師,除了未來可能要增加的英語文檢定以外,應該完全符合不
動產經紀人和地政士的應考資格。
他表示,如果因為沒有通過英語文檢定,一報名就被刷掉,只好為了考試權和工作權,打
一場憲法訴訟了。
https://reurl.cc/WEzdY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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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
All Comments

By Agnes
at 2021-03-23T23:01
at 2021-03-23T23:01
,[中]文、[中]華民國憲法、[中]華民國法律、[中]藥等等肯
定要慢慢去掉的,但也不可能用沒幾個人用的語言當官方語言
對吧例如台羅文,2024應該也是喇,所以你打憲法訴訟也沒屁
用,不看看釋憲權在誰手上

By James
at 2021-03-27T23:00
at 2021-03-27T23:00

By Hedy
at 2021-03-31T14:52
at 2021-03-31T14:52

By Elma
at 2021-04-01T03:27
at 2021-04-01T03:27

By Olive
at 2021-04-05T03:55
at 2021-04-05T03:55

By Elvira
at 2021-04-07T19:25
at 2021-04-07T19:25

By Sierra Rose
at 2021-04-11T15:36
at 2021-04-11T15:36

By Andrew
at 2021-04-13T14:45
at 2021-04-13T14:45

By George
at 2021-04-16T00:47
at 2021-04-16T00:47
不會棄保潛逃的理由呢。

By Emma
at 2021-04-19T15:48
at 2021-04-19T15:48
己去進修英文就好了嘛?增加為考試科目並非必要

By Skylar Davis
at 2021-04-24T09:36
at 2021-04-24T09:36

By Mary
at 2021-04-28T03:51
at 2021-04-28T03:51

By Susan
at 2021-05-02T05:11
at 2021-05-02T05:11
而一直強調不需要就無法普及..就一直被圈為華人很煩不
是嗎

By Skylar DavisLinda
at 2021-05-02T13:23
at 2021-05-02T13:23
啊

By Lydia
at 2021-05-05T10:45
at 2021-05-05T10:45
成門檻根本就來亂的

By Yuri
at 2021-05-08T15:41
at 2021-05-08T15:41
認為亂搞,近年越來越多外文系考進來,然後一天到晚做
錯,原來郵政法規讀的一塌糊塗

By Oscar
at 2021-05-09T09:48
at 2021-05-09T09:48
身更難

By Jack
at 2021-05-11T06:32
at 2021-05-11T06:32

By Linda
at 2021-05-14T05:40
at 2021-05-14T05:40
的案件/財報,業主自然會找大所或具它國執業資格的事務
所,但多數中小企根本不會有這種需求,而有提供這樣服
務的,自然可以收取超額報酬。政府硬推雙語政策,除了「
降低階層流動」、「窮人難以翻身」不懂對現行公職/專技/
業主有什麼助益。

By Rae
at 2021-05-18T19:12
at 2021-05-18T19:12
語言,就像以前去日本化,誰care你專不專業

By Agnes
at 2021-05-23T03:41
at 2021-05-23T03:41

By Caitlin
at 2021-05-26T23:39
at 2021-05-26T23:39
不是要教出好學生,而是要教出掌權者想要的特定意識型態學
生,看看課綱就懂了

By Thomas
at 2021-05-31T14:41
at 2021-05-31T14:41

By Ida
at 2021-06-01T11:27
at 2021-06-01T11:27

By Necoo
at 2021-06-02T03:24
at 2021-06-02T03:24

By Annie
at 2021-06-05T14:41
at 2021-06-05T14:41

By Catherine
at 2021-06-06T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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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Poppy
at 2021-06-07T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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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Elizabeth
at 2021-06-08T04:32
at 2021-06-08T04:32

By Charlotte
at 2021-06-08T21:16
at 2021-06-08T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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