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不放人,我是無法離職的可憐護士 - 工作
By Connor
at 2009-11-11T00:00
at 2009-11-11T00:00
Table of Contents
內容..有點點長 請大家可以耐心看完...真的很感謝...抱歉了..
我是某間署立醫院的約用護士,這家醫院已經工作了兩年三個多月了。
今年七月二十九號的時候已經遞上辭呈,但當時護理長及督導希望我再考慮一個月,一個月之後我仍然決定離職...也跟督導面談過了 所以八月三十一日就拿到醫院的離職簽呈了...。
問題來了 因為當時有些原因我們單位一票人都要離職...所以都要用排隊的方式來離職...((醫院上班的護士們應該都是這樣吧..一定不會如期離職的啊 都會壓來壓去...))而我的離職日期是在九十九年二月二十七日...沒錯我七個月之前提離職...這是不合法的吧 我只是個約用人員...
至於我為什麼要離職...因為有去考了校護 也上了..這件事情我再七月的時候也又跟上級主管都報備過了...只是在當時時間及考試日期都沒出來...不過我還是去提出離職了。因為對醫院生態很心灰意冷...就算沒考上校護 我也要離職...(當時是這麼想的。)
我十一月初的時候去考試...十一月十一日通知我考上了...派令也出來了 限我一個月之內要報到 不然等同放棄資格...我當然說什麼都不會放棄 但是醫院也說什麼都不放人...很煩
有打電話去詢問勞工局..聽到我七個月之前就提離職 覺得很好笑...因為照我工作年資只要二十日之前提就好了...詢問之後的結果感覺像是沒說好的話就要走上法院這途了...但是 我不知道相關處理流程以及方式...我也不知道要怎樣跟醫院說我的情形...
我跟護理長說了 但是很像不關它的事情一樣...我可以直接去找院長或是護理科主任嗎?如果我把派令拿給他們看...有用嗎??
我的離職簽呈上面內容大概是..
98/7/29我提出離職,會談之後考慮一個月仍然決定離職。8/31拿到這張簽呈。因為單位人力因素..所以我跟護理長商討離職日結果為99/02/27←←((這個日期不是我自願的喔,而是我能走的最早期限..現在想想關我屁事))
就算是前三個月提出離職...我的時間也到了吧...
唉~~誰能幫幫我的忙 我真的很需要人來幫助我...教我如何做
Update:
TO~醫藥
我何只一個月之前提...我可是7/29日就說了
離職簽呈也下來了(關於這個我有紙本可以證明)...
只是卡在當初壓根沒想到 這個校護來的那麼快...所以跟醫院商討..之後準我明年二月走。
但是在情勢不同了...確定考上了...要報到了...
若什麼都不管的話...一走了之 醫院會告我嗎?其實沒差啦~~不給我薪水還是怎樣..
因為公務人員跟約用人員 給任何人選...都會要公務人員吧~~~
若你還有知道相關知識的話...可以幫幫我嗎 謝謝
我是某間署立醫院的約用護士,這家醫院已經工作了兩年三個多月了。
今年七月二十九號的時候已經遞上辭呈,但當時護理長及督導希望我再考慮一個月,一個月之後我仍然決定離職...也跟督導面談過了 所以八月三十一日就拿到醫院的離職簽呈了...。
問題來了 因為當時有些原因我們單位一票人都要離職...所以都要用排隊的方式來離職...((醫院上班的護士們應該都是這樣吧..一定不會如期離職的啊 都會壓來壓去...))而我的離職日期是在九十九年二月二十七日...沒錯我七個月之前提離職...這是不合法的吧 我只是個約用人員...
至於我為什麼要離職...因為有去考了校護 也上了..這件事情我再七月的時候也又跟上級主管都報備過了...只是在當時時間及考試日期都沒出來...不過我還是去提出離職了。因為對醫院生態很心灰意冷...就算沒考上校護 我也要離職...(當時是這麼想的。)
我十一月初的時候去考試...十一月十一日通知我考上了...派令也出來了 限我一個月之內要報到 不然等同放棄資格...我當然說什麼都不會放棄 但是醫院也說什麼都不放人...很煩
有打電話去詢問勞工局..聽到我七個月之前就提離職 覺得很好笑...因為照我工作年資只要二十日之前提就好了...詢問之後的結果感覺像是沒說好的話就要走上法院這途了...但是 我不知道相關處理流程以及方式...我也不知道要怎樣跟醫院說我的情形...
我跟護理長說了 但是很像不關它的事情一樣...我可以直接去找院長或是護理科主任嗎?如果我把派令拿給他們看...有用嗎??
我的離職簽呈上面內容大概是..
98/7/29我提出離職,會談之後考慮一個月仍然決定離職。8/31拿到這張簽呈。因為單位人力因素..所以我跟護理長商討離職日結果為99/02/27←←((這個日期不是我自願的喔,而是我能走的最早期限..現在想想關我屁事))
就算是前三個月提出離職...我的時間也到了吧...
唉~~誰能幫幫我的忙 我真的很需要人來幫助我...教我如何做
Update:
TO~醫藥
我何只一個月之前提...我可是7/29日就說了
離職簽呈也下來了(關於這個我有紙本可以證明)...
只是卡在當初壓根沒想到 這個校護來的那麼快...所以跟醫院商討..之後準我明年二月走。
但是在情勢不同了...確定考上了...要報到了...
若什麼都不管的話...一走了之 醫院會告我嗎?其實沒差啦~~不給我薪水還是怎樣..
因為公務人員跟約用人員 給任何人選...都會要公務人員吧~~~
若你還有知道相關知識的話...可以幫幫我嗎 謝謝
All Comments
By Megan
at 2009-11-12T12:12
at 2009-11-12T12:12
能夠証明妳己經在二十日前提出離職
我想就算沒有,應該也可以離職吧!(因為你在一個月前就提出了)
不太可能會走上法院...因為那是很耗費時間及人力的,醫院不會那麼笨.
我本身也有過經驗就是我在一個月前己經提出要離職
但是時間快到了,主管跟我說他還招不到人來接我的工作
我是回答他說,我在一個月前己經提出離職,那時應該就要找人了吧
我有我自己的生涯規畫,總不可能一直等公司找到人,我再離職吧
到我離職的日期,我就沒去上班了.....雖然這間公司的主管會對我很不爽吧
不過跟我的前途來比較,那個重要,答案很簡單吧
2009-11-11 20:34:58 補充:
這就要看妳囉!我是覺得醫院不會去告妳啦!就像我說的上法院是很耗時及人力的
就像是民營的公司一樣,想要離職,公司一定不讓你走呀!
因為還要找人,重新訓練,還要一段時間適應才能真的進入狀況!
所以別理他吧,只要有紙本可以証明...你看連勞工局的人都有說了!!要二十日之前提就可以了!!那你要離職就要堅定,也可以跟他們講你已經考上校護,所以一定要走!!!
到你要離職那天就不要去上班就好了!!放心的去報到吧~
妳人太單純囉~一般要離職的人才不會管咧!!想走就走,怎麼還會想那麼多呢~
公司或醫院要因為離職而告離職員工....是不可能的
By Franklin
at 2009-11-11T11:36
at 2009-11-11T11:36
By Agatha
at 2009-11-11T19:11
at 2009-11-11T19:11
★ ㄋ可以ㄑ找院長,一直煩ㄊ~ 可能就給ㄋ離ㄌ~~
◇ 我是覺ㄉ這樣.................
◆ 我ㄉ解答ㄅ是最好ㄉ~ 可以ㄅ用選我~
□ 住ㄋ成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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