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憲主體及釋字371號解釋 - 考試

Table of Contents




最近買了植憲的憲法解題書來練習

遇到的問題如下


https://imgur.com/38l9DEN

https://imgur.com/gC3BhrO



我想問的是 請問模擬解答的1.

這一段是什麼意思呢?


就我對本題的理解 依釋字第371號解釋 大審法5II、III不再適用

而依371 法官聲請解釋違憲解釋客體僅限於法律而不及於命令


又本公告性質屬法規命令即所謂"命令"

所以法官應該不能聲請釋憲

而要依J137、J216逕行拒絕適用該法規命令並給予當事人有利的判決

也就是像前開擬答的2.這一段的做法才對



請問是什麼地方疏漏了嗎?







--

All Comments

Liam avatarLiam2017-09-27
命令可以申請釋憲
Connor avatarConnor2017-09-30
判例才是法官不能聲請釋憲
Jacob avatarJacob2017-10-03
印象中命令法官可以不用遵守吧 只有法律是對法官有絕對
拘束力 所以法律才能申請釋憲
David avatarDavid2017-10-05
忽略我吧 我還太淺
Ethan avatarEthan2017-10-10
原po的問題去把釋371看清楚就知道了
Hedy avatarHedy2017-10-13
法官不是只對法律才可聲請釋憲嗎
命令跟判例只有人民才可聲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