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重大傷病申請留職停薪及勞健保問題? - 工作Lauren · 2012-03-20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因本人得了耳癌.已申請重大傷病卡.目前在做治療.想跟公司申請留職停薪好好做治療.休息養病?我可以申請嗎?勞基法可以申請多久呢?勞健保可以延續嗎?知道的人可以告訴我.感激@@工作All CommentsDaph Bay2012-03-20勞基法中的請假規則勞委會網站http://laws.cla.gov.tw/Chi/FLAW/FLAWDAT0202.asp勞工請假規則第4條勞工因普通傷害、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須治療或休養者,得在左列規定範圍內請普通傷病假:一、未住院者,一年內合計不得超過三十日。二、住院者,二年內合計不得超過一年。三、未住院傷病假與住院傷病假二年內合計不得超過一年。經醫師診斷,罹患癌症(含原位癌)採門診方式治療或懷孕期間需安胎休養者,其治療或休養期間,併入住院傷病假計算。普通傷病假一年內未超過三十日部分,工資折半發給,其領有勞工保險普通傷病給付未達工資半數者,由雇主補足之。所以可以請病假一年.http://www.bli.gov.tw/sub.aspx?a=ypcoSYa3mDA%3d勞工保險條例第二章保險人、投保單位及被保險人第九條被保險人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得繼續參加勞工保險:應徵召服兵役者。派遣出國考察、研習或提供服務者。因傷病請假致留職停薪,普通傷病未超過一年,職業災害未超過二年者。在職勞工,年逾六十歲繼續工作者。因案停職或被羈押,未經法院判決確定者。http://www.bli.gov.tw/sub.aspx?a=46o7mgSGrDk%3d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第三節被保險人第二十一條本條例第九條規定之被保險人願繼��Related Posts一個不願意就醫的遊民北部兩天一夜頸紋很深好困擾~請問頸紋如何消除呢?請教我頸紋如何消除~左右為難了自己我很急要找這種條件的工作但不知道哪些工作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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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中的請假規則
勞委會網站
http://laws.cla.gov.tw/Chi/FLAW/FLAWDAT0202.asp
勞工請假規則第4條
勞工因普通傷害、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須治療或休養者,得在左列規定範圍內請普通傷病假:一、未住院者,一年內合計不得超過三十日。
二、住院者,二年內合計不得超過一年。
三、未住院傷病假與住院傷病假二年內合計不得超過一年。
經醫師診斷,罹患癌症(含原位癌)採門診方式治療或懷孕期間需安胎休養者,其治療或休養期間,併入住院傷病假計算。
普通傷病假一年內未超過三十日部分,工資折半發給,其領有勞工保險普通傷病給付未達工資半數者,由雇主補足之。
所以可以請病假一年.
http://www.bli.gov.tw/sub.aspx?a=ypcoSYa3mDA%3d
勞工保險條例第二章保險人、投保單位及被保險人第九條
被保險人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得繼續參加勞工保險:
應徵召服兵役者。
派遣出國考察、研習或提供服務者。
因傷病請假致留職停薪,普通傷病未超過一年,職業災害未超過二年者。
在職勞工,年逾六十歲繼續工作者。
因案停職或被羈押,未經法院判決確定者。
http://www.bli.gov.tw/sub.aspx?a=46o7mgSGrDk%3d
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第三節被保險人第二十一條
本條例第九條規定之被保險人願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