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資產手續費,分為購買時跟出售時手續費
因為中會東西有點多,怕過一段時間就忘了怎麼處理
想要理解原理是什麼
購買時手續費:
持有供交易、公允價值衡量:列為手續費
備供出售、持有至到期日:列為成本
出售時手續費:
持有供交易、公允價值衡量、備供出售:列為手續費
持有至到期日:售價的減項
大致知道按公允衡量金融資產,手續費認列與否,不影響期末損益
照理來說手續費算必要支出,應列為成本
這裡列為手續費的原因是為了簡化嗎?有沒有更好的理解方法?
出售時比較麻煩,照常應該視為售價減項,以淨售價跟公允價值差額,認列出售損益
持有至到期日的認列和出售都照正常方式
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的認列和出售都是手續費
備供出售,認列是加進成本,出售卻是列為手續費,這裡怕會忘掉
我自己是有試著理解,但怕印象不夠深刻
想請教大家是怎麼記熟的,有哪些觀念是需要知道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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