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10年4月11日,今天晚上7點零四分的時後我在台南縣仁德鄉的丹丹漢堡店跟我的老公一起去吃晚餐,臨走前忘記把一個白色的長夾帶走~ 裡面有1萬多元的現金與一大堆的証件;有身份証、健保卡(我的跟我女兒的)、四家銀行的金融卡與2張信用卡,還有機車、汽車的駕照與行照,自然人憑証與工商憑証,等等一些會員、貴賓卡。 後來我在7點55分的時後發現錢包掉了~馬上趕回丹丹漢堡店尋找,想當然一定是不見了,我馬上告知店員,店員��
錢包被人家拿走~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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