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特考 公司法 目前沒有補習班解答
甲為半導體專家,經過多年的努力,研發出全新的半導體製程,並且擁有多項專利,
A 股份有限公司有意向甲購買該半導體製程與專利,甲同意 A 股份有限公司以其所
發行百分之十五的股份購買,其中百分之十的股份將由 A 股份有限公司以發行新股的
方式交付,剩下的百分之五股份將由 A 股份有限公司向現有股東買回後交付予甲。
請問甲與 A 股份有限公司之間的交易是否適法?請依我國公司法規定附理由詳述。
想法1
甲與 A 股份有限公司之間的交易是否適法??
由公司法156條七項 可以技術抵充之 所以適法?? 這樣對嗎??
發行新股 法條重點是266,267, 但查不到違反的地方
想法2
A公司買回庫藏股 違反公司法167條 股份回籠禁止 這樣對嗎???
有沒有高手看過這篇文章?? 我只是考高考經建的 對這部分很不熟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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