間接正犯與教唆犯的差異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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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這樣的

今天做題目時看到一題

甲抓乙手打傷丙臉

不是屬於力量型間接正犯嗎?

但答案給直接正犯

上來請教一下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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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mma avatarEmma2019-04-24
如同行為人拿刀一樣
Liam avatarLiam2019-04-27
我想間接正犯成立的前題,應該是要具有完全意思支配,利
用無責任能力或無犯罪意圖之人,行使自己的故意不法犯罪
意圖。
然後這邊可能不能單純跑,構成要件。
Zora avatarZora2019-04-27
因為間接正犯的意義有,「間接正犯」係利用他人之行為,
而實行自己之犯罪,被利用之他人,只是間接正犯手中之犯
罪工具;惟此一工具係「人之工具」,而非「機械性之工具
」,故若單純將他人之身體當做機械性之工具,而加以利用
,則不致成立間接正犯,而仍屬直接正犯。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9-04-29
間接正犯要有優越意思支配 他這樣等於拿個工具而已 當
然直接正犯
Iris avatarIris2019-05-04
所以說,如果是單純用物理性去支配人的手,或是把人丟出
去,這個時候,就是寫出定義,把被控制的人定義成工具或
無體,再把行為人定義成直接正犯這樣子。
Hedwig avatarHedwig2019-05-08
你搞錯間接正犯的定義了
Irma avatarIrma2019-05-11
催眠別人去犯罪就是間接正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