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終於可以領薪水不過還是有些問題想要搞清楚免得到時後又被7-11再騙一次1.聽説7-11是責任制,所以少錢要自己賠?可是爬文後發現很兩極的答案,有人說要賠有人說勞基法規定不能讓員工賠償,請問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我才做半個月一定領不到1萬塊,還賠那賠這的我還用過活嗎))2.我的工作時數是8小時,每星期可以休一天,可是怎麼算我都已經超過勞基法規定的工作時數了,這樣子居然沒有加班費?難道7-11沒有加班費這東西?((店長每次都要拖我們下班時�
關於7-11的薪資以及制度問題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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