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7-11薪資問題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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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昨天去7-11應徵店長有採用我告訴我下下禮拜去上班可是回家算一算==錢根本不合理一ㄍ月1萬7千多只能休4天提早上班?事情沒做完不能下班那些時間他根本沒有要算錢給我麻如果休假還要扣錢那月薪要幹麻1小時好像才82元根本不符合勞工法而且最高工時不是二週不能超過84小時嘛這樣我96小時他是不是該要加薪我還沒去也考慮不去我有看到一家飲料店徵人1H95>"<要不是很怕熱我真的不考慮7-11因為我超怕熱ㄉ@@這樣我要檢舉他嘛==我該去飲料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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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zel avatarHazel2007-07-09
依你的情況我是不考慮這間7-11的你算算看17280基本工資/95基本時薪=181.8多小時約182小時也就是說時薪95要做182小時才有17280元月休4天以30天為1個月30-4=2626x8=208(換算月工時)意思是你月做208小時才得到薪津17280元月休4天以31天為1個月31-4=2727x8=216(換算月工時)意思是你月做216小時才得到薪津17280元同樣都是賺得17280元時薪制只要做滿182小時而月薪制卻要做滿208甚至是216小時就純薪而言時薪較優且月薪制工時至少208小時(月休4日算)遠超過法定工時168~192小時(84x2��
Sarah avatarSarah2007-07-10
上面的!我是餐飲相關系畢業也有許多工作經驗如果錢跟工作沒成正比你願意做嗎?你該部會也是坑人的老闆吧!我有一技之長所以我就感這麼大聲說話而且物價那麼高本來就應該給於能承擔社會資本的薪水
Iris avatarIris2007-07-08
吃不了苦,又沒一技之長.廠商or老闆們何必付高待遇給你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