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先予敘明」、「合先敘明」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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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inu (受監護宣告ing)》之銘言:
: 標題: [問題] 關於「先予敘明」、「合先敘明」
: 時間: Sun Oct 2 21:45:18 2016
:
: 在解題書上常看到這類用字用詞,本來沒有特別注意,
:
: 但剛剛在某法警書記官討論群組,有人特別交代這類用
: 語不能出現在國考作答時,否則必扣分,因為此種用詞
: 是判決書在用的。
:
: 果有此事?
:
根據一個年紀約7X~8X的算是某校法律系權威 會去改國考考卷的老師表示

每次看到「合先敘明」的感覺就像 ﹝來 坐好 我講給你聽﹞

他都會OS:所以我現在要跪著改考卷嗎?

也是有聽過很多閱卷者說盡量避免

因為有的老師看了會奇檬子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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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6-11-19
寫公文給對方(無論上行或平行)也都是合先敘明阿,那老人
Kyle avatarKyle2016-11-23
家應該挺纖細敏感的,玻璃心?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6-11-28
他不是指公文 是指法科類的
David avatarDavid2016-12-02
1我意思是,寫給長官都這樣,老師會覺得這有貶義??
Bennie avatarBennie2016-12-06
合先敘明 是先交待沒爭議的背景事實,又不是對下用語
Carol avatarCarol2016-12-10
只要不要將題目考點,卻當作沒爭議的就好
Dora avatarDora2016-12-13
服役的時候在軍中負責處理公文,沒看過那兩個詞,還是
軍中公文不一樣?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6-12-15
不是指公文,而是法科申論XD
Annie avatarAnnie2016-12-19
別寫比較好,因為大家都會寫,應該看到很煩惹。
George avatarGeorge2016-12-24
哈,D大大晚安
Hedda avatarHedda2016-12-25
以前在縣府的確聽過不要用合先敘明 ,有上對下的味道,
但是我菜洨伊勒,照寫。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6-12-27
有看過這樣說,但賴農惟老師都這樣教,還有說不能用管見
的,但陳帥帥說要這樣用才是法律人用語,所以看到那種說
法就自動哈哈略過…我只信我授課老師教的為準,其他啥鬼
聽說的管他去死
David avatarDavid2016-12-30
他年紀大應該也活不久了,不用管他沒關係。
Hedy avatarHedy2017-01-03
管見要寫啊 不然怎麼表現你對問題的看法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7-01-06
這只顯得那位老師很玻璃而已
Iris avatarIris2017-01-09
竊以年長權威教授,仍具有玻璃心之適格,合先敘明。
Hardy avatarHardy2017-01-13
老人家玻璃心不等於老玻璃,合先敘明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7-01-13
判例判決念多了 就會知道哪些是法律常用的詞彙了
Hedy avatarHedy2017-01-15
這不是大問題吧 重點在論述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