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不能討論這件事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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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看到有人在推文提到側錄補習班課程的事,然而,每次只要出現這類文就會有人提起這
是一個不能說的事,我了解智慧財產權需要被保護,作者是需要被尊重,我也知道盜版是
可恥並不可宣揚,但,我真的很好奇,如果沒有指名即將側錄的是哪一間的課程,只是單
純說明有什麼方法可行的話,這樣如果真的被告,法源依據為何?


認真地從純法律觀點討論,這樣真的告得成嗎?這跟討論很多人合購函授,但其實紙本教
材也是靠自行影印或是影印店而得本質上差不多吧,只要沒有指名哪一間影印店應該都會
沒事才對,要有事也是那間店才對,所以回歸本案,討論或教導這件事固然道德上值得非
難,且有助長歪風及藐視作者之嫌,但,我如果不是製作盜版或轉賣的當事人,只是說明
方法而已,法律上真的有可以告成的依據嗎?(刑事民事還是著作權都可以)


小弟不才,還請大大賜教,純學術討論,希望不要偏題,如有冒犯之處,多多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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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Irma avatarIrma2019-02-01
兩個層次吧。違法行為值得鼓勵?至於具體個案是否違法,
那是另一個問題。
Necoo avatarNecoo2019-02-03
違法行為當然不值得鼓勵,但鼓勵有成罪或是構成侵權之可
能嗎?我主要想討論的是這個,而且我主文提到的也不完
全是鼓勵吧
Emma avatarEmma2019-02-05
有些事只能做不能說。但只是說說,當然沒事啊。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9-02-08
他僅供自己使用是沒什麼好講
David avatarDavid2019-02-10
如果只是說明方法現行法律應該沒辦法罰
Joe avatarJoe2019-02-11
但非法重製教學實在不建議公開討論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9-02-12
...著作權法80-2II、96-1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9-02-13
自用可能有80-2III9(視個案),但大剌剌的提供資訊予公
眾?還是自重點好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9-02-16
未指名哪間是否有80-2II的適用似乎不一定
Emma avatarEmma2019-02-19
或因備用存檔之需要重製其程式。但限於該所有人自行使用
Mason avatarMason2019-02-22
重製之後又給他人使用那是別的問題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9-02-27
不論如何這是告訴乃論,又何必公開討論讓自身陷於
可能被告的風險?低調點沒錯
Puput avatarPuput2019-02-28
工具本身沒問題,是怎麼用的問題
Lucy avatarLucy2019-03-02
是非法散佈(給第三人)或使用 (逾期)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9-03-06
真心感謝大家解答,其實我也只是想求證而已,常有人提被
告什麼的,心裡就開始懷疑其真實性,小魯心裡弱弱檢驗了
民刑著作三法一遍,覺得好像沒有很簡單,可是大家又都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9-03-08
講得跟真的一樣,怕有疏漏才上來請教,看到大家討論有
來有往真的很開心,感謝捧場,看來形式上觀之,並沒有
不能討論,當然我也不會白目XD 附帶一提,其實我只是想
說可以輕鬆一點,其他版一堆暗黑大法或做夢大師,不也是
打成一片很開心嗎?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9-03-11
告訴是人的權利呀 不管有沒理沒理都可以告
Zora avatarZora2019-03-12
對我個人來說,著作80-2就夠讓我畏懼了,至於要不要賭會
不會成立,我是不建議啦,何苦呢~orz
Eden avatarEden2019-03-17
非可恥這麼單純,大喇啦地談論犯罪方法~~這是要高調地做啥呢
Leila avatarLeila2019-03-17
你以為這個版只有考生嗎?
Jacky avatarJacky2019-03-21
這版有很多業者在守版早就不是新聞了,我只是覺得有些東
西其實就跟影印一樣隨便就想得到的是,講話還要這樣閃
躲有點累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9-03-24
自用又沒差
Bennie avatarBennie2019-03-26
違法和被抓到是兩件事,就像是闖紅燈一樣,你不能主張因為沒
有被開單,所以闖紅燈不算違規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9-03-29
講話這樣閃有點累?違法就是違反阿,就像是一個習慣講髒話的
人,某天在網路上罵人髒話被告公然侮辱,然後抱怨連講髒話都
要閃,真的有點累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9-03-29
告起來並不困難阿,只是要與不要而已,另外合購函授只要不違
反著作權法,並沒有違法的問題,會合購函授並不代表會違法影
印教材
Ursula avatarUrsula2019-03-31
單純說說跟做下去本來兩回事吧 你每天在寫甲用刀子殺人問
如何論罪請問你真的會因此拿刀去砍人?
Belly avatarBelly2019-03-31
回應E大,我覺得你講的已經跟我想討論的有偏離了,你講
的沒有錯,但那些都是確定的違法行為,我本文在找的只是
Emily avatarEmily2019-04-04
討論行為的違法依據而已,合法性有無先確立才有你說的
問題,謝謝。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9-04-05
第一個因為排版的問題,有些人看不懂你到底要問什麼
我看了五次才看出來,你要問的是
純討論方法是否構成違法行為
我的認為是
要看後面是否有人因為你的提供意見而去實行並被抓到
再來判別是構成正犯還是共犯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9-04-08
認真建議你把問題條例出來,補充說明或是你的其他看法列在下

你把意見和問題混在一起
然後要人不要離題...
Liam avatarLiam2019-04-13
基本上是因為我覺得問題已經解答,我才在後面的推文拉低
賽,上面幾位大大的回答已經很滿意了,問題只看本文即可
,如果有被混淆還請擔待啊,至於你回答正犯共犯等等…
我想先問妳想要成立什麼罪?
Regina avatarRegina2019-04-17
柯文哲犯的罪吧
Mia avatarMia2019-04-17
因為活摘用到葉克膜 反之葉克膜有罪
Hedwig avatarHedwig2019-04-19
應該不構成任何犯罪吧!不構成正犯,是因為刑法沒有禁止,
所以構成要件不該當;不構成間接正犯,是因為欠缺利用他人
犯罪的決意要素,而不具備故意;不構成共同正犯,是因為欠
缺犯意連絡;不構成教唆犯,是因為不具備教唆對象與犯罪須
特定的要件,也欠缺心理接觸及雙重教唆故意;不具備幫助犯
,是因為欠缺雙重幫助故意。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9-04-23
不懂為什麼原po看完著作權法80-2、96-1後,還會認為形式
上沒有不能討論,你想要找的違犯法條就是這條啊,條文態
樣「形式上」就包含提供規避防盜拷的資訊,同樣也是違法
啊,而且不需要以盈利為目的,更不需要有人實際規避或破
解防盜拷,為什麼看完條文還覺得可以大方討論,囧?
Dinah avatarDinah2019-04-27
大多補習班都讓你側錄(錄音),但不讓你錄影
但以某志來說,黑板、小電視上都有未經許可不准側錄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9-04-29
以往對於板書都讓你直接拍照,現在倒是有人會來阻止
所以,想衝的人就去衝,被抓就別喊無辜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9-05-02
所以是在討論面授的側錄,不是對函授課程嗎?囧
Edwina avatarEdwina2019-05-04
不是不能討論,是不宜討論! 誤解點大概在此吧?!
Harry avatarHarry2019-05-05
「或因備用存檔之需要重製其程式。但限於該所有人自行使
用」
Robert avatarRobert2019-05-08
回應A大,是我眼殘沒看清楚法條要件,不過我抓一下80-2
的關鍵字應該是技術或資訊提供公眾使用這邊有違反吧,這
樣感覺真的是連討論都會有問題,那天因為順著推文討論
我就先入為主以為法規射程效力不及了…多謝指教。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9-05-09
Damian avatarDamian2019-05-10
他抓著80-2 但後面有些情形是豁免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9-05-12
反正還是有其他地方可學
Doris avatarDoris2019-05-12
很多事情不要問 忍不住想做你可以偷偷做
Quanna avatarQuanna2019-05-12
網路以訛傳訛多,有疑,去查法院判決最準。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9-05-12
網路一些論壇會有你想問的東西
看就好 不建議跟著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