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中低收入戶 - 工作
By Olga
at 2009-02-25T00:00
at 2009-02-25T00:00
Table of Contents
我跟我父親已經分戶大約有十幾年了,目前他是自己獨立一戶,現在臥病在床,每個月要一兩萬的看護費用,我家目前只有我在工作我老婆沒工作,收入大約在三萬,這樣我可以幫我父親申請中低收入嗎?以他自己獨立戶的方式申請,還是我有其它方式可以處理
Tags:
工作
All Comments
By Joe
at 2009-02-27T01:59
at 2009-02-27T01:59
我不知你戶籍在那裡故檢附桃園縣規定供您參考。
桃園縣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
桃園縣社會處老人福利科,電話:3382943。
受理單位:戶籍所在地各鄉鎮市公所社會課
補助標準:一、平均所得低於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用1.5倍(98年為14,490元)者,每月補助生活津貼6千元。二、平均所得低於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用2.5倍(98年為24,150元)者,每月補助生活津貼3仟元。
申請資格:
1、年滿65歲,設籍實際居住本縣,最近1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
2、未接受政府公費收容安置者。
3、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未超過中央主管機關當年公布最低生活費標準之二點五倍。(98年最低生活費為9,660元)
4、全家人口存款本金、投資及有價證券按面額計算之合計金額未超過一人時為新臺幣250萬元,每增加1人,增加新臺幣25萬元。
5、全家人口之土地及房屋價值未超過新臺幣650萬元者。
6、未入獄服刑、因案羈押或依法拘禁者。
應備文件:
1、申請書。2、最近三個月內之全戶戶籍謄本。3、申請人私章。4、其他證明文件。5、委由他人代為申請者,應填寫委託書及檢附被委託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桃園縣中、低收入老人重病住院看護費用補助
洽辦單位:戶籍所在地各鄉鎮市公所社會課。
服務內容:1、列冊低收入戶老人及未達最低生活費用1.5倍之中低收入老人,每人每日最高補助 1、800元,一年最高以216,000元為限。2、符合最低生活費用2.5倍之中低收入戶老人,每人每日最高補助900元,一年最高以十萬八千元為限。
服務對象:1、本縣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總收入低於最低生活費用2.5倍以下之中、低收入戶。2、六十五歲以上之老人。3、最近三個月內罹患嚴重傷病住院治療,經證明需僱請專人照護,且須有僱請之事實(不包含慢性病療養及醫院呼吸治療中心之醫療看護)。
應備文件:申請書一份。2、最近三個月內之全戶戶籍謄本乙份。3、由鄉鎮市公所出具列冊低收入戶證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4、醫院診斷書。5、由醫師、護理人員或社工員依實際聘僱日期填具證明書(診斷證明書已註明者免附)。6、看護費用收據正本一份。
By Ina
at 2009-02-27T11:00
at 2009-02-27T11:00
中低收入戶申請有幾下幾點看看八!
一)社會救助法第5條第1項規定:「前條第一項所稱家庭,其應計算人口範圍,除申請人外,包括下列人員:
ㄧ、配偶。
二、直系血親。
三、同ㄧ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兄弟姊妹。
四、前三款以外,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
(二)另依社會救助法第5條第2項第2款規定:
「未共同生活且無扶養事實之特定境遇單親家庭直系血親尊親屬」,得不列入應計算人口範圍,
依社會救助施行細則第3條規定:
「本法第五條第二項第二款所定特定境遇單親家庭,指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獨自扶養未滿十八歲未婚仍在學子女之家庭:
一、配偶死亡。
二、配偶失蹤,經向警察機關報案協尋未獲,達六個月以上。三、經法院判決離婚確定或因受家庭暴力已完成協議離婚登記。
四、因受家庭暴力,已提起離婚之訴。
五、配偶處一年以上之徒刑或受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一年以上,且在執行中。
申請人有前項各款情形之一,且獨自扶養十八歲至二十五歲在國內就讀屬於本法第五條之三第一款規定學校子女,或獨自照顧無生活自理能力身心障礙子女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視實際需要及財政能力,認定其為特定境遇單親家庭。」
(三)內政部95年9月7日台內社字第0950136698號函公告事項一規定:「臺灣省動產每人每年新臺幣5萬5,000元,不動產每戶新臺幣260萬元。」
(四)內政部95年9月7日台內社字第095014232號函公告事項規定:「96年度臺灣省低收入戶最低生活費每人每月新臺幣9,509元。」(97年則為新臺幣9,829元)。
三、有關低收入戶申請為民眾之權益,公所不得拒絕民眾申請,得逕向***鄉公所提出低收入戶申請,將依相關文件及法令規定據以審核資格。
即便您與父親分戶,仍屬直系血親‧您太太有工作能力仍會核算進去還有您們的存款不動產總值
『中低收入戶』審核標準較寬鬆,但只補助殘障或65歲以上老人或單親兒童。
而低收入戶的補助範圍比較多
2009-02-26 00:57:12 補充:
.社會局:http://www.sw.tpc.gov.tw/web/Home?command=display&... 承辦單位 主辦單位:社會局社會救助科承辦人員:柯中芬聯絡電話:02-29603456轉3678 傳真:02-29666556 Email:[email protected]
2009-02-26 01:02:01 補充:
承辦單位 主辦單位:社會局社會救助科承辦人員:曾美齡、莊孟樺、林宗秉、陳碧玲聯絡電話:02-29603456轉3680、3698、3679、3682 傳真:02-29666556
By Harry
at 2009-03-01T17:27
at 2009-03-01T17:27
Related Posts
台南市有沒有只上一到五的打工機會?最好是東區!!!
By Susan
at 2009-02-25T00:00
at 2009-02-25T00:00
有湖口新豐竹北新竹的工作嗎?我20歲
By Caitlin
at 2009-02-25T00:00
at 2009-02-25T00:00
請幫我看看好麻?
已經退伍3個禮拜了
104已經寄出好多履歷資料
都沒回應...
Update:
http://www.wretch.cc/blog/attractive57
這是我的無名
留 ...
如何自行解除[IE視窗炸彈]病毒?
By Ida
at 2009-02-25T00:00
at 2009-02-25T00:00
請求大師們剖析本人的工作運!實在很不順心
By Yuri
at 2009-02-25T00:00
at 2009-02-25T00:00
小孩該如何安置?
By Elizabeth
at 2009-02-25T00:00
at 2009-02-25T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