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低(中低)收入戶的申請資格 - 工作
By Zenobia
at 2009-10-26T00:00
at 2009-10-26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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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了解一下這個案例是否能夠申請低收入戶或者是中低入戶
我有位親戚,他有肺病之類的疾病,好像無法工作而經常住院,
他現任老婆是外籍新娘好像也沒有在工作,
但他與前妻的兩個兒子都已成年而且也有工作,
但他們不常往來可是他的兒子有在幫他付醫療保險,
這樣我的親戚能不能申請低收入戶或者是中低入戶。
請各位幫我解答一下,謝謝
我有位親戚,他有肺病之類的疾病,好像無法工作而經常住院,
他現任老婆是外籍新娘好像也沒有在工作,
但他與前妻的兩個兒子都已成年而且也有工作,
但他們不常往來可是他的兒子有在幫他付醫療保險,
這樣我的親戚能不能申請低收入戶或者是中低入戶。
請各位幫我解答一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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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Jacky
at 2009-10-29T04:17
at 2009-10-29T04:17
權責單位 社會處(身心障礙福利科)
洽辦單位 戶籍所在地各鄉鎮市公所社會課
服務內容 設籍於轄區內之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符合中低收入戶資格),若兼具老人、兒童少年、特殊境遇、生活托育養護所增發之生活扶助費,只能擇優領取,不得重覆。
服務對象 申請生活補助者應符合下列各款規定:
1、 家庭總收入平均未達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二點五倍(97年度為24,573元)且未獲安置於社會福利機構、精神復健機構或護理之家及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譽國民之家者。
2、 家庭總收入應計算人口之所有土地及房屋價值合計未超過新臺幣六百五十萬元。
3、 家庭總收入應計算人口之所有存款本金及有價證券價值合計未超過一人時為新臺幣二百萬元,每增加一人,增加新臺幣二十五萬元。
4、 未經政府補助收容安置者。
5、 未領有政府提供之其他生活補助津貼者;但低收入戶生活補助及榮民院外就養金不在此限。
應備文件 1、 最近三個月內之全戶戶籍謄本(包括本人、子女及相關人員)
2、 全家人口當年度實際工作收入薪資證明、綜合所得稅完稅證明及不動產證明文件(列為全家人口之個人之資料)。
3、 申請者本人之郵局存簿封面影本。
4、 申請者本人身心障礙手冊及正反面影本。
5、 申請人本人及代理人之印章。
By William
at 2009-10-26T20:27
at 2009-10-26T20:27
為何他不要求兒子們扶養有病在身的老爸?
他可以要求兒子們扶養他
By Elizabeth
at 2009-10-26T16:34
at 2009-10-26T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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