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問公所得知中低收入戶可以已母親的名義去申請但有些問題還是不能理解,請大家幫忙解答一下我目前的家庭狀況為父母離異,我與媽媽,外婆,舅舅同戶籍於新北市而我與母親在台北市租屋兩人居住我的媽媽與舅舅.外婆感情不是很好鮮少連絡簡言之就是只是將戶籍借放在那媽媽53歲收入不穩定,經國稅局查詢為無所得無財產記錄外婆83歲無收入但領有遺眷半奉舅舅49歲中風無收入,但於新北市的戶籍房屋於舅舅名下我目前24歲,為替代役現役1.如要以媽媽的名
關於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的問題,急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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