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低收入戶到7-11打工...(急)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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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家,我18歲就讀大一、爸爸輕度殘障(無報稅工作)、媽媽中度殘障(服刑中)、妹妹9歲就讀小三。如果我一個月薪水大約落在10000-15000中間會不會因此被取消資格?而不能減免學費.....,我家住在台北市..麻煩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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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ly avatarLily2012-02-17
版主您好:您尚未提供爺爺和奶奶的資訊呢?還有工資是100年度的嗎?工資是長期或短期?您是日間部嗎?謝謝!2012-02-1422:25:07補充:朋友您好:以下是一家人的見解,提供您參考!我們家戶口只有報四個爺爺奶奶的要算嗎O_O?答:若以您爸爸為低收入戶申請人的話,申請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是必計人口,不管同不同戶籍都要列計。我家住在台北市..目前我家,我18歲就讀大一、爸爸輕度殘障(無報稅工作)、媽媽中度殘障(服刑中)、妹妹9歲就讀小三��
Enid avatarEnid2012-02-15
台北市的中低收入戶的認定是全家人口每人平均19,331元,但服刑中人口不能計入,所以如果不加爺爺奶奶的話,19331*3=57993,全家總收入不超過這個數字仍符合中低收入戶標準。加爺爺奶奶(假設無工作能力)的話,19331*5=96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