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關於低收入戶的問題我不曉得我是否符合資格 - 工作Poppy · 2009-01-09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我是單親有一位60歲的母親沒工作而我目前的工作頂多2萬出如果還有無薪休就可能不到2萬又有房貸要繳(房子價值大約1百多萬) 1.請問我這樣有符合申請低收入戶的資格嗎? 2.我住台南市如果我符合資格要去哪裡申請又需要準備哪些 證件呢?工作All CommentsKama2009-01-13低收入戶對象、標準低收入戶係指設籍本市(需實際居住者),其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未超過最低生活費用 9,829 元(97年)者。且家庭財產未超過中央、直轄市主管機關公告之當年度一定金額者(95年度動產每人每年5萬5,000元,不動產每戶260萬元。)。且低收入戶分為:第一、二、三款。( 向各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申辦) 第一款:低收入戶全家人口均無工作能力;無收益及不動產,非靠救濟無法生活者 。 第二款:全家人口中有工作能力者未超過總人數三分之一,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 家人口,每人每月未超過最低生活費用三分之二者( 6,140 元整)。 第三款: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未超過最低生活費用(9,829元整 )者。補助金額一、生活補助: 第一款 低收入戶每人每月補助7100元。 第二款 低收入戶每戶每月補助4000元。 第二、三款 十五歲以下兒童每人每月補助1800元。 第二、三款高中職以上在學學生每人每月補助4000元。 二、三節慰問金(春節、端午節、中秋節): 列冊一、二、三款低收入戶,每戶每節發放2500元。三、子女教育補助費(每學期發放):以下二者擇一 (1)子女教育之學雜費減免。 (2)國小1000元。 國中2000元。 高中(職)4000元。 大專(學)6000元。健保全免收入計算16-65歲有工作能力者無工作要以最低收入23202計.日間部不列計收入.夜間部收入以15840計 前條第一項所定家庭,其應計算人口範圍,除申請人外,包括下列人員:一、配偶。二、一親等之直系血親。三、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其他直系血親及兄弟姊妹。四、前三款以外,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 前項各款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列入應計算人口範圍:一、不得在臺灣地區工作之非本國籍配偶或大陸地區配偶。二、未共同生活且無扶養事實之特定境遇單親家庭直系血親尊親屬。三、未共同生活且無扶養能力之已結婚直系血親卑親屬。四、應徵集召集入營服兵役或替代役現役。五、在學領有公費。六、入獄服刑、因案羈押或依法拘禁。七、失蹤,經向警察機關報案協尋未獲,達六個月以上。八、因其他情形特殊,未履行扶養義務,致申請人生活陷於困境,經直轄 市、縣(市)主管機關訪視評估,認定以不列入應計算人口為宜。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協助申請人對前項第八款未履行扶養義務者,請求給付扶養費。Irma2009-01-12要符合你戶籍所在地政府的收入規定..不過連同你母親,你的動產.不動產都要計入,你母親60歲....雖沒工作,但未符合65歲,所以會以最低工資計入,除非你有證明文件(醫生證明)證明母親無工作能力,你不太可能申請到低收Oliver2009-01-11可能性不高因你有房子、不管可不可以你都可去台南市社會局辦理(反正不吃虧)Doris2009-01-09只要年收入扣除稅金不到16萬的人都可以申請低收入戶!你的情況我想可以的!低收入戶要到戶政事務所辦理!Related Posts請問台南.高雄地區98年的照顧服務員課程開課...有關失業補助及就業我是單親媽媽受家扶中心的幫助謝謝為什麼人總喜歡唱反調?越是知道不能做的越要去做?心理測驗...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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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戶係指設籍本市(需實際居住者),其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未超過最低生活費用 9,829 元(97年)者。且家庭財產未超過中央、直轄市主管機關公告之當年度一定金額者(95年度動產每人每年5萬5,000元,不動產每戶260萬元。)。且低收入戶分為:第一、二、三款。( 向各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申辦)
第一款:低收入戶全家人口均無工作能力;無收益及不動產,非靠救濟無法生活者
。
第二款:全家人口中有工作能力者未超過總人數三分之一,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
家人口,每人每月未超過最低生活費用三分之二者( 6,140 元整)。
第三款: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未超過最低生活費用(9,829元整
)者。
補助金額
一、生活補助:
第一款 低收入戶每人每月補助7100元。
第二款 低收入戶每戶每月補助4000元。
第二、三款 十五歲以下兒童每人每月補助1800元。
第二、三款高中職以上在學學生每人每月補助4000元。
二、三節慰問金(春節、端午節、中秋節):
列冊一、二、三款低收入戶,每戶每節發放2500元。
三、子女教育補助費(每學期發放):以下二者擇一
(1)子女教育之學雜費減免。
(2)國小1000元。
國中2000元。
高中(職)4000元。
大專(學)6000元。
健保全免
收入計算
16-65歲有工作能力者無工作要以最低收入23202計.日間部不列計收入.夜間部收入以15840計
前條第一項所定家庭,其應計算人口範圍,除申請人外,包括下列人員:
一、配偶。
二、一親等之直系血親。
三、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其他直系血親及兄弟姊妹。
四、前三款以外,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
前項各款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列入應計算人口範圍:
一、不得在臺灣地區工作之非本國籍配偶或大陸地區配偶。
二、未共同生活且無扶養事實之特定境遇單親家庭直系血親尊親屬。
三、未共同生活且無扶養能力之已結婚直系血親卑親屬。
四、應徵集召集入營服兵役或替代役現役。
五、在學領有公費。
六、入獄服刑、因案羈押或依法拘禁。
七、失蹤,經向警察機關報案協尋未獲,達六個月以上。
八、因其他情形特殊,未履行扶養義務,致申請人生活陷於困境,經直轄
市、縣(市)主管機關訪視評估,認定以不列入應計算人口為宜。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協助申請人對前項第八款未履行扶養義務者
,請求給付扶養費。
你的情況我想可以的!
低收入戶要到戶政事務所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