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刑法上冒充公務員的問題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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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一下國考版的神人大大們

刑法158冒充公務員行使職權罪 和159冒用公務員服飾徽章官銜罪 以下幾個問題

1、乙冒充自己是國家環保局的清潔員 進入總統府掃地 是否成立158?

2、甲穿著他國警察但類似本國警察之衣物去參加化妝舞會,走在路上是否成立159?


因為158條冒充公務員行使職權,所侵害的是人民對國家不信任之法益。

只要冒充而行使權力即既遂。

但如果冒充行使行為是對國家有益的? 是否還是成立本罪呢?


另外159為舉動犯,只要公然在公共場所冒用公務員服飾罪就既遂。

第2題 甲穿著明明是他國警察衣物,但似本國警察衣物參加化妝舞會,走在路上。

如果是他國公務員非本國公務員,要件是否只要會造成他人誤認即可呢?


以上兩個問題,在請大大解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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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Linda avatarLinda2015-09-08
清潔隊員沒有公權力啊
只要不是制式的制服就沒關係
Ula avatarUla2015-09-11
清潔隊算身分公務員吧?
Puput avatarPuput2015-09-15
清潔隊算是廣義公務員吧 也是刑法第10條第2項公務員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5-09-16
另外不是制式制服就沒關係? 那159要成罪就很難了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5-09-19
158 159 160那邊
160是侮辱國父孫中山吧 有點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