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在飲料店工作的勞資問題?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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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去年暑假7月開始在一間連鎖飲料店(X樂)工作,後來暑假過後因為要到台中讀書所以後來只是假日回雲林飲料店打工,就是長假期(寒暑假)是每天輪班,其餘都是週末假日2天輪班。1.我想請問這樣是算工讀生還是正職?工作是適用何種法律?(注:已滿20歲)2.我是算作廚房兼吧檯的,時薪是75,那一般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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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py avatarPoppy2008-02-12
Q:1.我想請問這樣是算工讀生還是正職?工作是適用何種法律?第9條勞動契約,分為定期契約及不定期契約。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工作得為定期契約;有繼續性工作應為不定期契約。定期契約屆滿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視為不定期契約:一、勞工繼續工作而雇主不即表示反對意思者。二、雖
Selena avatarSelena2008-02-12
您好您只是不瞭解處理程序請開始想辦法準備出勤卡及薪資證明包括銀行轉帳證明資料備齊後請把握30天追朔期請直接至當地勞工局、勞保局及健保局提出申訴主張依法請求勞退6%工資補償暨資遣費包括失業給付賠償僅提供以下訊息1.雇主未如實給付時薪可申訴:2007/09/08勞委會勞檢處表示,從事時薪工作��
Hedwig avatarHedwig2008-02-13
1.你適用勞基法.因為你聽雇主的指揮監督.付出勞力.拿到對價性的酬勞....這就是勞雇關係的定義.2.調薪的問題.沒有法律依據.所以這是由雇主決定.也因此才會有人5年沒有調過薪資.而雇主沒事..但是你的時薪低於基本工資規定95元.所以雇主違反勞基法.你可以依據勞基法要雇主調為95元.3.假日應給雙倍薪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