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就學貸款之低所得與跨行合併還款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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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請問一下就學貸款中的低所得延展還款跟跨行合併還款有什麼差別,因為我高中是在台北富邦銀行辦理,大學則在台灣銀行辦理符合跨行合併還款的條件,而自去年畢業後因想報考公務員到今年也工作不到3個多月所以也符合低所得的條件,而自網上又找到很多關於低所得和跨行合併還款的訊息,但是實在還是不大清楚兩者的差別在哪,以及到底是辦理哪種延展是最好的方式而有所困惑.
請大家幫幫忙,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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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anna avatarQuanna2013-06-06
低所得延展還款:可以延期一年才開始還款,延期還款期間由政府負擔利息。您的狀況,必須兩家銀行都申辦「低所得延展還款」,才能將所有貸款延期一年才開始還款。跨行合併還款:是指將兩家銀行還款期限合併,延長還款期限。因為借款銀行為不同銀行,各自獨立計帳,所以無法辦理兩間銀行帳務的合併還款,只能分開同時還款。依規定:可以辦理分別向兩銀行還款期的合併,舉例:台北富邦銀行借N個學期則未來分N年償還,台灣銀行借M個學期則未來分M年償還。分別向兩家銀行辦理「不同銀行的還款期合併」,您可以兩家都分N+M年個償還。這種方式叫:不同銀行還款期的合併,因還款期拖長會減輕借款人的負擔(每個月應還款項較少),但借款人的總利息支出會比較多(因拖延時間必須多付利息)。如果您還款能力強,不建議您去辦理「不同銀行的還款期合併」。如有其他問題,歡迎再發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