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護理系的學生
因為還沒考到執照
所以我在醫院當護佐
在去年98年12月底的時候
醫院說要讓我放溫書假考執照
所以我就從12月底開始放假
今年執照1月底考完
我便打電話回去詢問上班時間
他告訴我
要讓我直接轉正職當護士
要我過年後2月22號回去上班
可是過沒幾天
他又打電話給我告訴我
沒辦法幫我轉正職
要的話等4月底執照下來
才能讓我回去上班
可是當初放假前他是跟我說在執照下來之前
我可以繼續做護佐
可是現在他說護佐人已經夠了
沒辦法讓我上班
我有打去勞基法問
他說這樣可以申訴公司
因為我有簽約
但是這些都算了我也自認倒楣遇到這種公司
結果沒想到過了幾天
他們竟然打電話來催繳我一月份沒上班的健保費
要給他們4750
為什麼我要負擔這些前
如果我真的等到4月份��
因為還沒考到執照
所以我在醫院當護佐
在去年98年12月底的時候
醫院說要讓我放溫書假考執照
所以我就從12月底開始放假
今年執照1月底考完
我便打電話回去詢問上班時間
他告訴我
要讓我直接轉正職當護士
要我過年後2月22號回去上班
可是過沒幾天
他又打電話給我告訴我
沒辦法幫我轉正職
要的話等4月底執照下來
才能讓我回去上班
可是當初放假前他是跟我說在執照下來之前
我可以繼續做護佐
可是現在他說護佐人已經夠了
沒辦法讓我上班
我有打去勞基法問
他說這樣可以申訴公司
因為我有簽約
但是這些都算了我也自認倒楣遇到這種公司
結果沒想到過了幾天
他們竟然打電話來催繳我一月份沒上班的健保費
要給他們4750
為什麼我要負擔這些前
如果我真的等到4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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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有簽約而公司無法提工作(所謂的無薪假),仍需要按最低工資17280發放.
2.勞健保費一個月4750,若無包括其他費用,那麼你的薪資一個月已超過十萬,因你並未提共實際的投保薪資,無法替你計算出實際應繳金額,你可補充上來再為你計算.
3.你應回公司(診所)一趟,問清楚4750的詳細分類及投保薪資.,在此可肯定告訴你勞健費不可能高達4750元,因新年假日若來不及補充,可來信告知再為你計算.
祝順心
請雇主開立非自願性離職證明,看是要依11條第三項或第四項都可以,
這樣你離職後就可以申請失業給付6個月,但其題是你三年內要有勞保投保紀錄一年以上,投保的勞保裡有加入就業保險即可!
勞基法十一條全文如下:
非有左列情形之一者,雇主不得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
一、歇業或轉讓時。
二、虧損或業務緊縮時。
三、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
四、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
五、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
因為是他們放你假的~
但是又因為你1月份沒有去上班,
雇主能需提撥勞健保費用
所以費用才會這麼高!
不然一般最低薪資17280來說
一個月的健保費用為236
勞保費用260
另外申訴的部分,建議你可以直接去申訴了
畢竟你們是有簽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