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收銀機發票?如未消費給予發票該如何處理??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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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朋友工作目前有一個問題:她本身是從事收費的工作,且有開立收銀機發票給顧客,但是...最近她同事有人因為都留顧客沒拿的發票給別人,用途不知道,因為我朋友她怕如事情東窗事發,會導致她沒工作,甚至會被連累一起告(業務侵占)等等罪名,以後如背相關前科要換工作就難找了!!!!!所以,請教各位這種事情該如何處理或是要叫我朋友她如何自保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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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ianna avatarBrianna2010-09-07
裁判字號:99年簡字第2626號案由摘要:商業會計法等裁判日期:民國99年08月04日資料來源:司法院被告於附表所示之期間(95年11月至96年7月)開立不實統一發票,幫助納稅義務人逃漏稅捐之行為,係在密集期間內以相同之方式持續進行,未曾間斷,其所為前揭犯行具有反覆、延續實行之特徵,在行為概念上,縱有多次之舉措,仍應評價認係包括一罪之集合犯。又被告以一行為犯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及幫助納稅義務人逃漏稅捐罪,為想像競合犯,應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