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會計師或記帳士考試法令修正 - 會計
By Sierra Rose
at 2014-07-12T19:45
at 2014-07-12T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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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會計師或記帳士考試對於法令修正是否會考??
我有查詢到一則意見(編號:149513)如下:
問題:
鐵路法業於103年5月31日修正通過,若行政院未提異議,總統應於10日內公布;
並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3條規定,法規明定自公布或發布日施行者,自公布或發布
之日起算至第3日起發生效力,依此推之,新修正之鐵路法至遲將於103年6月13日前
發生效力,我的疑問是,鐵路特考將於103年6月14日-16日舉行,應試科目「鐵路法」
於作答時,應適用新修正之條文或修正前之條文?
謝謝!
考選部的回覆:
您好:
本部辦理各項考試均依典試法之相關規定,各試題之命擬為典試委員、命題委員之
權責。所詢事項係屬命題範圍,原則上法規修正公(發)布即可列入命題範圍,另新
舊法規含修正草案如係比較性題目,均可以命題。另考試前法律條文如有修正公布
,應考人應自行蒐集知悉。惟究以新法作答或以舊法作答,應視試題詢問內容而定。
以上說明,謝謝您的來信。
我去查看了會計師或記帳士的命題大綱的備註:
會計師 備註:
1.表列各應試科目命題大綱為考試命題範圍之例示,實際試題並不完全以此為限,
仍可命擬相關之綜合性試題。
2.如應考人發現最新公告版本之參考書目內容錯誤或與當次考試公布之標準答案有
不符之處,應依「國家考試試題疑義處理辦法」之規定,提出試題疑義,由本部
召開試題疑義會議或專案會議研商,並以學術專業之共識及定論為正確答案。
3.審計準則公報:考試當年一月一日以後發布者,當年不考。
4.自民國101年起,試題如涉及財務會計準則規定,其作答以當次考試上一年度經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正體中文版〔包括財務報表編製及
表達之架構(Framework for the Preparation and Presentation of Financial
Statements)、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國際會計準則(IAS)、國際財務
報導解釋(IFRIC)及解釋公告(SIC)等〕之規定為準。
5.配合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延後實施IFRS 9「金融工具」,IFRS 9不列入考試試題
範圍。
記帳士 備註:
表列各應試科目命題大綱為考試命題範圍之例示,惟實際試題並不完全以此為限,
仍可命擬相關之綜合性試題。
所以法令還是會考新修正就是了,是這樣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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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Blanche
at 2014-07-16T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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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George
at 2014-07-21T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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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4-07-25T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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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4-07-31T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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