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民法要式行為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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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ONGLONG (糕鹽值)》之銘言:
: http://i.imgur.com/pyBisZm.jpg
: http://i.imgur.com/Efm4d7H.jpg
: 第35題結婚怎麼看都是要式行為啊
: 是答案有錯還是我腦袋有洞啊
: 求高手們幫小弟我解答?
: 肛溫感恩

摘自聯晟法網法律知識庫的說明

供參考

(一)婚約的意義

   婚約是男女雙方當事人簽訂以將來結婚為目的的契約,訂立婚約的行為,
俗稱為定婚。 婚約成立後,男女雙方在習俗上產生未婚夫妻的身分。

(二)婚約的要件如何?是否有一定的方式?

  傳統禮法,以定婚為結婚的必經程序,須有媒人,受聘禮訂立婚書,原則
上由主婚人為之,男女「私訂終身」是不合禮法的。惟依現制,是否立婚書,
屬任意規定,亦即不須要一定的方式,諸如書面等,僅須男女雙方同意即可,
也非必然應交換項鍊、戒指等禮物,更不必一定要有媒人在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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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Linda avatarLinda2016-12-28
謝大大清楚解釋,感恩你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7-01-01
我當初也以為婚約也是結婚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