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民法觀念問題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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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自100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技師、第2次 食品技師考試暨
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記帳士考試試題

想請問關於民法買賣不破租賃的觀念...

乙承租甲所有之土地種植果樹,約定租期二年,未訂立字據。關於此案例,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此為定期租賃契約
(B)乙於契約成立後,得請求甲為地上權之登記
(C)若甲於土地交給乙占有後,將土地所有權移轉給丙,乙仍可主張租賃契約對丙成立
(D)就租賃物應納之一切稅捐,由出租人甲負擔

正確答案是:D

我想知道C選項錯在哪裡~

根據民法第425條反面解釋,雖未經公證,仍在五年內不是也可以對丙行使買賣
不破租賃的原則嗎!?

還是我有理解有錯誤??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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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Yuri avatarYuri2013-05-11
經公證才有適用
Andrew avatarAndrew2013-05-13
跟答案A有關,租期逾一年且未作成書面,視為不定期租賃
Enid avatarEnid2013-05-16
所以依據425II,不適用425I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3-05-19
修改標題為考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