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法條的條名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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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輩們好
小弟有個問題就是..
市面上有些參考書跟法典的條名
不盡相同

例如 185-3 "重大違背義務致交通危險罪"
有些則是寫 "醉態駕駛罪"

再者 339-1 "違法由收費設備取得他人之物之處罰"
有些則是 "不正使用收費設備取財得利罪"

請問在背的時候是挑自己好記的就可以了嗎
先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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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Steve avatarSteve2013-02-12
應該確認哪一種條名是出題老師會使用的
Steve avatarSteve2013-02-13
法條名稱是出版社自己加的 正式法條沒有名稱
Eartha avatarEartha2013-02-17
我考試直接寫涉犯339之1條之罪 刑法還是拿高分
內容寫對 比 寫名稱還重要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3-02-18
了解了 感謝大家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3-02-21
閱卷老師不都圈數字嗎 數字寫對就好
Eartha avatarEartha2013-02-25
樓上怎知道老師改考卷習慣?不是都看不到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