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輩們好
小弟有個問題就是..
市面上有些參考書跟法典的條名
不盡相同
例如 185-3 "重大違背義務致交通危險罪"
有些則是寫 "醉態駕駛罪"
再者 339-1 "違法由收費設備取得他人之物之處罰"
有些則是 "不正使用收費設備取財得利罪"
請問在背的時候是挑自己好記的就可以了嗎
先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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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有個問題就是..
市面上有些參考書跟法典的條名
不盡相同
例如 185-3 "重大違背義務致交通危險罪"
有些則是寫 "醉態駕駛罪"
再者 339-1 "違法由收費設備取得他人之物之處罰"
有些則是 "不正使用收費設備取財得利罪"
請問在背的時候是挑自己好記的就可以了嗎
先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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