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yape (yapee)》之銘言:
: 至於營所稅
: 我目前只確定短期票券也是跟綜所一樣採分離課稅
目前營利事業持有短期票券利息的所得是分離課稅沒錯
(金融資產證券化與不動產證券化條例所規定的受益憑證也是)
不過從99年1月1日起
一律併計所得課徵營所稅
請見新修正所得稅法第24條
: 請問其他項目是否也相同呢?
: 因為我看到所得稅法第24條寫道"
: 營利事業持有公債、公司債及金融債券,應按債券持有期間,依債券之面值及利率
: 計算利息收入。
: 前項利息收入依規定之扣繳率計算之稅額,得自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應納稅額
: 中減除
: 所以營利事業持有債券,還是要併計所得額結算申報,卻有最後抵免之規定
: 並不算是分離課稅囉?(等於只課25~10%中間的差額)
你說的沒錯
這些東東是要併計所得額課稅的
抵免部分只是一般的扣繳稅款抵繳所得稅的規定
並不是分離課稅~~~
有錯請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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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於營所稅
: 我目前只確定短期票券也是跟綜所一樣採分離課稅
目前營利事業持有短期票券利息的所得是分離課稅沒錯
(金融資產證券化與不動產證券化條例所規定的受益憑證也是)
不過從99年1月1日起
一律併計所得課徵營所稅
請見新修正所得稅法第24條
: 請問其他項目是否也相同呢?
: 因為我看到所得稅法第24條寫道"
: 營利事業持有公債、公司債及金融債券,應按債券持有期間,依債券之面值及利率
: 計算利息收入。
: 前項利息收入依規定之扣繳率計算之稅額,得自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應納稅額
: 中減除
: 所以營利事業持有債券,還是要併計所得額結算申報,卻有最後抵免之規定
: 並不算是分離課稅囉?(等於只課25~10%中間的差額)
你說的沒錯
這些東東是要併計所得額課稅的
抵免部分只是一般的扣繳稅款抵繳所得稅的規定
並不是分離課稅~~~
有錯請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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