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完整敘述整個狀況,我把事情完整地說清楚,這樣可能比較有幫助...我的父親在我國小五年級時與我和弟弟分開住,我和弟弟住在叔叔家,當我國二時才知道他已經跟我不認識的女人結婚,就我所知,家中其他的人也是差不多時候才知道父親再婚,因為用了房貸買了一個房子,加上兩個叔叔也結婚,所以才把我接過去一起住。這幾年來,這個女人我行我素,先撇開她的潔癖不講(她的潔癖讓我家水費及瓦斯費都是大樓用戶冠軍...),她喜歡睡到中午�
關於父親要給的贍養費,是否可以不給?急--!!20點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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