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特休 - 職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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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otherboard (媽的Ball)》之銘言:
<原文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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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Delia avatarDelia2013-03-28
把你的到職日跟預定離職日打出來 還有過去已經休過的
年假也列出來 才能幫你算
Una avatarUna2013-03-31
滿一年才給的你有權休完再走
Faithe avatarFaithe2013-04-04
我知道 但是前一批離職的同事請特休時主管說會用錢抵
Lucy avatarLucy2013-04-09
不給休 薪水下來少了特休的錢 主管說是他們自己沒放完
James avatarJames2013-04-12
恩 我了解了 謝謝O大!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3-04-15
請參見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24條第3款規定:「本法第三
John avatarJohn2013-04-16
第三十八條之特別休假,依左列規定:...三、特別休假因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3-04-20
因年度終結或終止契約而未休者,其應休未休之日數,雇主
應發給工資」。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3-04-22
上述其實有但書喔"勞工可休但不休...視同放棄"
換言之,通常如有離職打算 建議儘早安排特休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3-04-25
且要確實表達是有要休特休但公司不同意 才符合折現
Noah avatarNoah2013-04-26
如果是沒有明確表示,視同自願放棄也是合理的
Isla avatarIsla2013-05-01
沒有明確表示,視同自願放棄->法律可沒允許這麼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