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學生,去年在嘉義租屋是一間很便宜的雅房!兩個人住很大間只要5500全都包,很吸引人!他說只有電費超過在繳,房東剛開始也對我們不錯租屋簽約到今年6月底,沒想到住到去年的1月多,他突然上樓提到馬桶阻塞的問題,然後又當場去檢查廁所,就跟我們說裡面的垃圾桶有丟泡麵袋,問題是那垃圾桶根本不是我們的是樓下住戶放的!我們這樣跟他說,他也不信,硬說是我們丟的垃圾桶有泡麵袋,就表示我們一定有亂丟東西進馬桶!而且用很兇的態度��
關於租屋的糾紛(我需要認真的回答,有點長)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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