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職災復職與勞保失能問題 - 工作
By Heather
at 2011-09-17T00:00
at 2011-09-17T00:00
Table of Contents
職災復職後 主管要求從事其他職務 但薪水差一萬多 可以跟主管協調嗎?
因從事司機送貨工作 好死不死下班車禍剛好右腳嚴重骨折
但有看了些勞保殘廢等級後 有經驗的幫我看看大約可以申請到幾級殘廢...我受傷部分是踝關節受限 不能像正常人活動腳踝 感覺右腳踝部以下好像假的= =後4隻腳指頭都不能動 只有大拇指可以
脛神經也嚴重受損 腳底板都麻木的 以後不能跑不能跳 搬重物等等...
因傷也超過一年多了 若我申請了勞保失能給付通過 公司會因我有申請這部份的失能後 資遣我?
司機部分最重要也是要有右腳開車...
有申請勞保過後 雇主只需要付資遣費用? 資方有團保
還是40個月終結工資部分? 資遣費跟40個月差很多
我年資才約快3年 實際上班才快2年 休養一年多了
休養期間公司均有付年終跟全薪
勞保局跟公司都認定為職災部分了
希望有經驗的幫我回答一下
Update:
佐陵 你好
因看勞保失能的條件 我屬距骨跟跟骨開放性粉碎性的骨折
看了看也沒有比較高等的殘...
問過當初開刀醫生 醫生也不怎麼願意開
若醫生不願意開立 還是可以轉向別間醫生來開立?拖過兩年就不能申請了?
若沒像勞保申請失能給付
公司又因不能從事司機工作
那是會給予40個月的終結工資部分?
感謝....
All Comments
By Wallis
at 2011-09-21T04:46
at 2011-09-21T04:46
看看解釋令
委會網站 :
http://www.cla.gov.tw/cgi-bin/siteMaker/SM_theme?p...
勞工遭遇職業災害後,在復健期間或醫療終止復職時,無法勝任原有工作,公司將其轉調職務疑義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八十五年四月二十五日台八十五勞動二字第一一二五二五號函
1. 勞工因遭遇職業災害醫療期間不能工作時,雇主應按其原領工資數額予以補償。所稱不能工作係指不能從事勞動契約中所約定之工作,前經本會台八十五勞動三字第一○○○一八號函釋有案。2. 勞工遭遇職業災害後,治療終止復職,雇主如欲調動勞工工作,因屬勞動契約中工作場所或應從事工作之變更,除依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七條之規定,應由雇主與勞工商議約定外,另如雇主確有調動勞工工作必要,應依調動勞工工作之五項原則辦理。
http://www.cla.gov.tw/cgi-bin/Message/MM_msg_contr...
雇主調動勞工之原則為何? 發佈單位:勞資關係處 發佈日期:2008-12-02 按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1款規定,工作場所及應從事之工作有關事項,應於勞動契約中由勞資雙方自行約定,故其變更亦應由雙方自行協議定之。如雇主確有調動勞工工作之必要者,應依下列原則辦理:基於企業經營所必要;不得違反勞動契約;對勞工薪資及其他勞動條件,未作不利之變更; 調動後工作與原有工作性質為其體能及技術所可勝任;調動工作地點過遠,雇主應予必要之協助。此即所謂「調動五原則」。雇主若基於前述之五原則合理調動勞工職務,為維護事業單位營運及勞資和諧關係,勞工應不得拒絕。參考法源:
(1)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7條。
(2) 內政部74年9月5日(74)台內勞字第328433號函。
所以可以與公司協調薪資
若我申請了勞保失能給付通過 公司會因我有申請這部份的失能後 資遣我?
勞保局網站 :
http://www.bli.gov.tw/sub.aspx?a=jD65AlL6Ueg%3d
失能給付標準 W 檔
第 三十二 頁
12-23 一下肢三大關節中,有一大關節喪失機能者。
屬 九 等失能給付 280 日.因職災加給 50%為
420 日
如勞保保額 42000 元.
42000 元/30日*420日即是
第 三十三 頁
12-29 一下肢三大關節中,有一大關節遺存顯著運動失能
者。
屬 十一 等失能給付 160 日.因職災加給 50%為
280日
此失能系指踝關節的彎曲活動角度而定.經一年治療後可到
勞保局拿申請書.內有專用診斷書請醫生檢測活動角度及填
寫開立失能診斷證明
依所述情形符合 九 等失能機率頗高.但還是得依醫生實際
檢測為準
不論何種等級失能.如無法從事原有司機工作.又無可調動.工作可勝任者.方可資遣
還是40個月終結工資部分? 資遣費跟40個月差很多
40個月終結工資系指殘廢情形不符勞保失能項目.
所以不會有此種情形發生
休養期間公司均有付年終跟全薪
這種公司打燈籠都找不到.建議不要輕言離職.
2011-09-18 10:39:07 補充:
醫生不願開證明.
可轉往公立醫院就診.請公立醫院開立勞保失能診斷書
請原醫院開立該醫院格式的證斷書黏貼於失能診斷書上
用來證明有治療一年以上
2011-09-18 10:45:38 補充:
拖過兩年就不能申請了?
這不會有請求權 二 年的問題
如 100 01 01 截肢
表示 當日 肢體已不存在.自截肢日起就開始算 二 年
您是屬 肢體 機能障礙.需復元治療多久並無規定.即使
5 年後亦可申請
如符合
12-23 一下肢三大關節中,有一大關節喪失機能者。
亦可申請殘障手冊.殘障手冊申請視同勞保失能開始
就有二年請求權
2011-09-18 10:47:44 補充:
若沒像勞保申請失能給付
公司又因不能從事司機工作
那是會給予40個月的終結工資部分?
立 40 個月法案的目的是在 彌補 勞保失能 項目的不足
需不符合 勞保失能 但 有嚴重殘廢才有 40 個月
不是不申請勞保失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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