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今年9月1號就作滿3年工作有投勞健保但是結婚時候沒有婚假師父有婚假.公司給我的理由是我是計時人員並無婚假今年3月底4月初我確認我已經懷孕並且目前是懷孕5個月了預產期在101/01/02這份工作我是做到10月底因為我感覺公司ㄧ定不會給我育嬰假前鎮子那個師傅的老婆生小孩他有放育嬰假好幾天為什麼懷孕的人沒育嬰假可放陪產的先生卻可以放?還有一個問題是我戶籍在台南一直沒遷嫁到基隆3年多這樣還可以請育嬰津貼嗎?在基隆請還是在台南請
關於育嬰津貼勞保之類的問題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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