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薪資問題 - 年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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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illiamsm ()》之銘言:
: 最近才仔細的看了下薪資單
: (之前都沒注意自己實拿多少,看差不多就OK了)
: 我當初開的薪水是N
: 可是薪資單上卻是N=薪水+勞健保費用+伙食費
: 想請問這樣是正常的嗎
: 因為如果只看薪水的話,就差不多是N-3上下了
: 想請問這樣是正常的嗎
: 謝謝

應該是正常的

所謂工資,即勞工因工作而獲得的報酬。恩惠性、補助福利性質的給予不視為薪資,如三
節獎金、年終獎金、紅利、差旅費、小費皆不視為薪資(勞基法施行細則第十條)。
全勤獎金雖不是每個月都能拿到,但以整體員工論,屬經常性的給予,故視為薪資。
若公司沒開伙,每個人都有伙食津貼,則視為薪資。

來源:
http://ppt.cc/SfkM


另勞健保部分負擔的級距請參考
http://ppt.cc/4~q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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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James avatarJames2012-09-27
了解 感謝K大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2-10-02
好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