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警察編制的困惑? - 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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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請問台中市警察局刑警隊偵三隊與台中市第三分局偵察隊是同一單位,還是不同單位?
再者,刑事警察局也是有偵一隊、偵二隊......之區分,這樣的區分有什麼意義?
第三,據報載,前任台中市警察局長胡木源是被調往保安警察總隊當隊長,保安警察總隊也有第一大隊、第二大隊......之區分,這樣的區分又有什麼意義?
最後,年底有三都要合併了,請問台中市縣的分局編制會改變嗎?例如台中縣警察局霧峰分局還會存在嗎?
前些時日的媒體報導與評論,讓我有些困惑? 希望熟悉警政的朋友能告訴我?
Update:
通常,直轄市警察局的分局地位不是較省轄市與縣警察局的分局地位高嗎?例如:直轄市的分局長不是一外放,常成為小縣例如:澎湖、宜蘭、南投等縣的警察局局長嗎?若台中市縣合併後,分局數並不改變,那不就會形成台中市分局數較台北市分局數多的現象?不知我的現存的印象是否有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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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dda avatarHedda2010-07-03
首先,請問台中市警察局刑警隊偵三隊與台中市第三分局偵察隊是同一單位,還是不同單位?
A:
不同單位..
台中市警察局刑警隊偵三隊---
隸屬於台中市警察局---刑事主管是隊長及大隊長..行政主管是局長
台中市第三分局偵察隊---刑事主管是隊長...行政主管是分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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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刑事警察局也是有偵一隊、偵二隊......之區分,這樣的區分有什麼意義?
A:
偵一隊...偵二隊...各自負責不同類別的案件...分功較細...要辦一般刑案當然也可以...
第三,據報載,前任台中市警察局長胡木源是被調往保安警察總隊當隊長,保安警察總隊也有第一大隊、第二大隊......之區分,這樣的區分又有什麼意義?
A:
保安警察第一總隊(不是第一大隊)....第二總隊...第三總隊...一直到保六總隊...(1...2...3...4...5...6...)
各自負責不同工作...
保一...保四...保五...就是俗稱的鎮暴警察...現在大多為替代役....
>>>>>>
最後,年底有三都要合併了,請問台中市縣的分局編制會改變嗎?例如台中縣警察局霧峰分局還會存在嗎?
A:
目前...分局的編製不會改變....只是名稱改變
例如:台中縣警察局霧峰分局...會改成---台中市警察局霧峰分局
前些時日的媒體報導與評論,讓我有些困惑? 希望熟悉警政的朋友能告訴我?
A:
如果要更仔細的了解各警警察機關的工作性質...
可以上網查其""組織條例""
就可以知道其工作性質
例如
刑事警察局組織條例
http://www.6law.idv.tw/6law/law/%E5%85%A7%E6%94%BF...
>>>>>>
以上不是否有解你的疑惑??
有問題再聊
謝謝
祝 事事順心
2010-07-12 07:42:06 補充:
通常,直轄市警察局的分局地位不是較省轄市與縣警察局的分局地位高嗎?例如:直轄市的分局長不是一外放,常成為小縣例如:澎湖、宜蘭、南投等縣的警察局局長嗎?
A:
直轄市分局長..通常先到警政署..再外調局長..
>>>
若台中市縣合併後,分局數並不改變,那不就會形成台中市分局數較台北市分局數多的現象?不知我的現存的印象是否有誤!?
A:
分局數和是否直轄市警局無涉...和地區特性有關...
也就是...各直轄市議會決定分局數或派出所數...(((因為預算編列需議會決議)))
謝謝
祝 順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