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車禍的和解與處理 - 工作

Agatha avatar
By Agatha
at 2010-08-27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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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前陣子與人發生車禍,雙方都騎機車,事發地點是在兩條小巷子的十字路口,事發當時我是從大路轉進小巷子,距離小巷子內的十字路口大概1x~2x公尺左右,我快到小巷子內的十字路口時並沒有停下來查看左右來車(不過我有減速),當時車速大概20左右(剛轉進巷子內很慢),對方車速照當時來看比我還快他手上還叼根菸,可能根本連煞車都沒有..
於是我被對方攔腰撞到,我整個連人帶車被推到路邊,我趕快起來發現我只有小擦傷,但是撞我那個好像很嚴重一臉痛苦冒汗,當場我家人剛好在附近看到趕快報警,警察跟救護車來後(他看起來很痛苦所以由救護車載走),我坐警車去醫院做筆錄,警察先生在車上就先跟我聊,他意思是說在小巷子內的車禍沒分路權,所以可能造責是一人一半,我原本也想說人沒事就好(因為我是被撞的..),我做完筆錄之後,對方還躺在病床上可是過沒多久就由我陪同他出院,我跟我家人還買了水果去他家看他,因為當時他由救護車送去醫院掛急診還做全部檢查我想說應該沒事了!
沒想到他一直沒去警局作筆錄..就在昨天他打來說約下午去和解,後來沒過多久又打來說取消..說要等他腰好一點再去
****那天檢查明明沒說腰怎樣..怎麼突然又爆出腰痛??
我知道對方工作內容有在搬重物(會不會是舊傷但是弄一弄變成我要負責)
還有最重要的一點是假如他真的就醫那些費用保險應該都會理賠只要有單據..
但是他還說了一些讓我很無奈的事
對方說:希望在他不能上班或請病假這段沒工作或被扣錢的時間內,看我能不能多少幫他負擔一點..
從出車禍到現在我跟我家人去他家探望過兩次,對方一點表示也沒有(甚至連電話關心也一通都沒有,今天是我被撞..我實在很無可奈何,該怎麼辦呢..)
Update:
to鄧老師
根據當天的員警跟我講的時候 他是說雙方都在小巷子內就沒有所謂路權..
目前小弟的心情不是很好的幾個地方是在
1.為何對方遲遲不去做筆錄(都是用看完醫生不舒服沒去..問題是我看他能走能跳的)
2.對方說要等醫療這部分都弄完再來做和解(這我ok因為他不知道還要弄多久..保險又只理賠一次對吧!..但是為什麼後面又加上說什麼希望我幫他補貼一點薪水..我就不用工作?..假如,他今天真的去開刀還是其他因素造成他n個月沒上班或是沒領到全薪..那我又該怎麼辦?)
Update 2:
to鄧老師
現在因為這件事搞的我家都烏煙瘴氣..家人懷疑他可能原本就有舊傷,利用這次機會順便看好..那我也就算了,可是對方"擺明"是說要我出點錢當作和解的條件!!
我想請問如果不和解的話警察是說半年內都可以訴訟對吧..屆時是不是又要勞碌奔波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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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mian avatar
By Damian
at 2010-08-31T21:44
小弟前陣子與人發生車禍,雙方都騎機車,事發地點是在兩條小巷子的十字路口,事發當時我是從大路轉進小巷子,距離小巷子內的十字路口大概1x~2x公尺左右,我快到小巷子內的十字路口時並沒有停下來查看左右來車(不過我有減速),當時車速大概20左右(剛轉進巷子內很慢),對方車速照當時來看比我還快他手上還叼根菸,可能根本連煞車都沒有.. 可於事故一個月後可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可參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以利釐清雙方肇責。 研判表為參考用,若有不服可自費三千元申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雙方肇事責任。 於是我被對方攔腰撞到,我整個連人帶車被推到路邊,我趕快起來發現我只有小擦傷,但是撞我那個好像很嚴重一臉痛苦冒汗 雙方均可依刑法第二八四條過失傷害罪提出告訴: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當場我家人剛好在附近看到趕快報警,警察跟救護車來後(他看起來很痛苦所以由救護車載走),我坐警車去醫院做筆錄,警察先生在車上就先跟我聊,他意思是說在小巷子內的車禍沒分路權,所以可能造責是一人一半 警察說錯了,依然可依路權之相關規定研判肇事責任. 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1項2款規定:
行至無號誌或號誌故障而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之交岔路口,支線道車應暫停讓幹線道車先行。未設標誌、標線或號誌劃分幹、支線道者,少線道車應暫停讓多線道先行;車道數相同時,轉彎車應暫停讓直行車先行;同為直行車或轉彎車者,左方車應暫停讓右方車先行。 不是一開始就直接看左右方車來研判,是要先看幹支道(支線道車應暫停讓幹線道車先行);無區分幹支道再看車道數(少線道車應暫停讓多線道先行);若車道數相同再看直行或轉彎(轉彎車應暫停讓直行車先行);若同為直行或轉彎車再看左右方相對位置,即左方車應暫停讓右方車先行。 我原本也想說人沒事就好(因為我是被撞的..),我做完筆錄之後,對方還躺在病床上可是過沒多久就由我陪同他出院,我跟我家人還買了水果去他家看他,因為當時他由救護車送去醫院掛急診還做全部檢查我想說應該沒事了!
沒想到他一直沒去警局作筆錄..就在昨天他打來說約下午去和解,後來沒過多久又打來說取消..說要等他腰好一點再去 建議至鄉鎮市區公所免費申請調解,或可請處理員警轉介調解。 ****那天檢查明明沒說腰怎樣..怎麼突然又爆出腰痛?? 這是有可能的,更嚴重的都有可能發生,而且常見. 我知道對方工作內容有在搬重物(會不會是舊傷但是弄一弄變成我要負責)
還有最重要的一點是假如他真的就醫那些費用保險應該都會理賠只要有單據..
但是他還說了一些讓我很無奈的事
對方說:希望在他不能上班或請病假這段沒工作或被扣錢的時間內,看我能不能多少幫他負擔一點.. 工作損失須有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休養或復健多久。另須薪資證明,以扣繳憑單、薪資轉帳證明、勞保投保薪資為主,若無依勞保最低工資 17280元計。 從出車禍到現在我跟我家人去他家探望過兩次,對方一點表示也沒有(甚至連電話關心也一通都沒有,今天是我被撞..我實在很無可奈何,該怎麼辦呢..) 本事故雙方均受傷,且均應有肇事責任.故在刑事責任上來看是相同的.所以刑事責任先不看,而民事的賠償須依雙方損害情形及肇事責任來看. 如我方有一萬損失而對方有三萬損害,再依肇事責任來看,若雙方均同為肇事原因論,即我方仍須理賠對方一萬元. 後續若有任何問題請直接來電詢問,較能清楚了解並提供協助。
2010-08-28 10:12:13 補充:
肇責的問題可於之後申請研判表
就可得知是本人說的對還是警方說得對
遲遲不去做筆錄可能是還不知道要怎麼說
或者是真的因身體不舒服
保險不是只能申請理賠一次,可分次申請
工作損失的問題
若對方有醫生證明其傷須休養
的確應依雙方肇事責任分攤理賠
2010-08-28 23:21:32 補充:
如真為舊傷
而因此事故致復發
那也是受傷
如果訴訟
那當然會勞碌奔波了
Kumar avatar
By Kumar
at 2010-08-29T13:46
去查一下附近有沒有攝影機,照理說你時速已經很慢了,而對方又抽菸邊騎車,這樣對方過失會比較大,那如果他要求太過份的話可以請警察幫忙叫他出示傷單,不然如果是因為其他原因而造成傷勢加重這應該就不屬於你的責任了!!

可以請各位大大乓我看命盤嗎?

Cara avatar
By Cara
at 2010-08-26T00:00
我是1992年7月4日巳時生我想看命運和感情

台北哪裡有專業的健檢中心??請推鑑(廣告勿擾)

Frederica avatar
By Frederica
at 2010-08-26T00:00
我已經三十幾歲了~~~生完二個小孩後,總覺得身體變差了許多~~~目前生完第二胎才九個月之久~~
也不知要如何形容那些感覺怪怪的狀況,� ...

幫忙翻譯這簡體亂碼=='

Carol avatar
By Carol
at 2010-08-26T00:00
璃靡備ㄩXploderHDTVPlayerㄗPALㄘ楷忮ㄩ2006爛10堎璃歎跡ㄩ29.99韁啋夥源厙桴ㄩhttp://www.xploder.net/ps2/products/148/X ...

花旗信用卡沒過...但是該附上的資料都有附@@

Catherine avatar
By Catherine
at 2010-08-26T00:00
我從19歲出來工作到現在已經24歲了目前待的公司是公家機關,我ㄚ~雖然頭銜是派遣人員。但是好歹也在這家機關� ...

全家便利商店,無意曠離的話,領得到薪水嘛!?

Bennie avatar
By Bennie
at 2010-08-26T00:00
我在中和的一家全家便利商店工作。
從今年的4月6日到今年的8月8日。
本來9日一早就該上班,但因為薪水問題,忍受不了,於是當天便沒去上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