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離家出走?成年了未經父母許可會被抓回去嗎?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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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3歲,女生
因為家裡一直是古董級的家庭(?)保守的很嚴重
不能過晚上九點回家、不能外宿朋友家(儘管是女生)
想跟女性朋友去外面近點的地方玩個兩天一夜都不行
說好聽點是九點,但其實七點一到就開始奪命連環摳
劈頭就大罵是跑去哪玩了,都不用回來了嗎?
就算連住堂姊家也總是一直打手機電話說叫我把電話給堂姊他們聽
(美其名是要叫她們傳話給父母,但其實說穿了就是在測試我有沒有說謊)
因為他們的口氣總是一副命令式的態度,我每次都不是很爽(欸)
有次外宿朋友家但騙說要住堂姊家被抓包
就很好聽的說什麼要外宿朋友家就講一聲,不要說謊
但其實他們自己也很明白我真老實講要住朋友家只會得到一句話
就是不可以。而且最近有喜歡的對象就去哪都被盯緊緊
就算真的是去住堂姊家也一直被說去住男人家讓我很難過
雖然我知道我沒做的事情我不用生氣,但我很討厭這種感覺…
若真的要住男人家,我還回家給他們唸幹嘛||||
一直很想有天要離家出走自己獨立生活(不是靠男人)
只是很白痴的會覺得因為還在半工半讀大學中又不能搬到太遠的地方
我是要先找房子?還是先找工作?
如果先找工作,如果沒附近沒小套房租怎辦呢~
如果先找房子,又不見得附近的有工作可以找等零零總總很好笑的問題
所以一直沒有去實行這個計劃。
今年因為一些事情導致我真的想離家出走了…
也打算存到十萬我就離家的念頭也開始在存錢,
只是想知道說,
「如果未經父母的同意擅自搬去外面,算是離家出走嗎?
 但我成年了說…還會被抓回去嗎?
 畢竟我成年了…而且若把一些帳單(例如手機、高職就貸的)更改地址
 有辦法查的出來嗎?很怕被家人查帳單更改地址而被抓回去…」
我知道會有人建議我先跟家人商量過再做決定
但如果溝通有用我就不用這麼做決定了
每次溝通只會被臭罵說我怎樣怎樣,
他們也不想想自己把家庭搞的像監獄一樣/__\

All Comments

Hedda avatarHedda2011-08-21
在法律上妳已成年,法定年齡20歲,你就有行為能力,在憲法保護下你有「人身自由」「居住、遷徙自由」所以,妳的問題「關於離家出走?成年了未經父母許可會被抓回去嗎?」你家人是不能用公權力(警察)把你抓回能用的,只是你們的親情,不跟回就感情決裂… 我覺得,把書念完(不然家人跑到學校還不是被找到!),還有存多一點錢再出走有存錢這個動機在,暫且住在家里就不會覺得人生是永無止盡的累(心累~)而且這段時間千萬不要讓家人知道你有離家的打算還要把私人證件、財務保管好,免得撕破臉時,什麼都被「沒收」了等你錢存夠了,在某個適當時機,再提出你要自己搬出去住不要說是離家出走喔~當然,他們一定不會答應你再等一小段時間,再離家出走,(因為他們會防範你) 我也是從小就被管到出嫁的。舉凡出門、回家都有人載到目的地連出去旅遊,也都要我人陪才行(同學、親友),我是不可能去自助旅行的我算是在溫室裡被呵護到大的,生活很白癡,都要人照料,(長到快20歲還不大會坐公車)個性上也稍嬌縱任性,但看家人都十分寵愛的份上,少了一份自由也就認了畢竟父母是出於愛護子女,安全上的考量才會那麼神經兮兮的。 現在,我也當媽媽了,我都會開玩笑的對我女兒說:「如果有人約妳出去喝咖啡,我跟Daddy要坐在你們隔壁桌,假裝是路人、不認識…現在外面壞人那麼多,妳那麼小還看不出好壞,我們來偷偷保護妳…」 當了媽媽後就知道,真的禁不起任何一個子女有什麼閃失、缺角的…我也越來越像我媽媽,多操煩~是我老公一直要我「放下」,兒孫自有兒孫福,我們只能在旁給他們家人的溫暖,不能幫他們決定人生。如果我女兒要離家出走,我一定叫她等一下等我去房間把包袱款款後,跟她一起走…
Irma avatarIrma2011-08-25
基本上 你年滿20歲 父母對你沒有教養的義務跟責任了
所以你離家出走 他們是不能把你抓回來的
因為你已經有人身的自主權了
頂多他們就是去警察局備案 說你失去聯絡超過48小時
超過48小時警方就會把你列為失蹤人口
但是你根本沒失蹤 所以很快就會被找到
(但是警察找人的效率......可想而知那麼多人失蹤怎麼可能一下子就找到 就算找到了你也有決定要不要回家的權利)
我的看法是 你可以先半工半讀存錢
等畢業了 有穩定工作了 也有ㄧ筆存款了
就可以先跟爸媽商量要搬出去的事
如果不行再用離家出走這招
當然你要事先把後路給想好 比如說還沒找到房子的話要先去住誰家
要先找到房子確定離開家後可以馬上搬進去之後才向父母攤牌之類的
因為我也在想搬出去的事 我只是把我的想法告訴你而已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1-08-21
二十三歲了 又不是小朋友
人身自由家人無法干涉你要去哪 住哪
所以沒有法律依據可以把你抓回來
如果家人干擾你的人身自由 例如把妳軟禁之類的 家人就觸法了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1-08-24
我當年26歲離家出走 , 28歲到管區結案以證明活得好好的 , 法定成人無人有權強迫回家 , 但 , 只有10萬是很難過日子的 , 要事前想清楚
當初是存夠錢且薪水不錯才能獨自一人過活 , 自由自在沒人管 , 但也要凡事一肩扛 , 健康時還好 , 生病時就麻煩 , 尤其是生大病 , 因此平日要廣結善緣
因20歲就不當伸手牌 , 所以離家對我而言不是很難的事 , 但妳要想清楚 , 一旦開始就別後悔 , 免得若被現實逼得回頭鐵定會被消遣得更慘 , 更證明他們的看法沒錯 , 這樣翻身就遙遙無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