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在診所工作4個多月,當初醫生有說要離職時要提前一個月講
可是我的離職原因是他薪水比最低薪資還低,跟當初面試說的不一樣
常常無故休診!而我因為有經濟壓力所以我有開始一邊工作一邊面試新工作
我想請問大家如果我現在找到工作,那我真的要提前一個月跟醫生說才能離職?
還是可以突然離職?或者10天前告知?
他幫我報的勞健保是以最低薪資下去報,可是我實領的薪水根本不到最低薪資
而且薪水都會分批給我或者遲發一、兩天
如果照她說的要離職要提前一個月說,我很難找工作,我有經濟壓力所以我怕兩頭空
麻煩大家幫我該怎麼做?謝謝
可是我的離職原因是他薪水比最低薪資還低,跟當初面試說的不一樣
常常無故休診!而我因為有經濟壓力所以我有開始一邊工作一邊面試新工作
我想請問大家如果我現在找到工作,那我真的要提前一個月跟醫生說才能離職?
還是可以突然離職?或者10天前告知?
他幫我報的勞健保是以最低薪資下去報,可是我實領的薪水根本不到最低薪資
而且薪水都會分批給我或者遲發一、兩天
如果照她說的要離職要提前一個月說,我很難找工作,我有經濟壓力所以我怕兩頭空
麻煩大家幫我該怎麼做?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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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才工作四個多月,還不到一年,依照勞動基準法15條和16條的相關規定,你只要提早預告10天要離職就好。
需要協助的話,請直接找工作地的縣市政府勞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