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買賣回條件之公司債 - 會計

Table of Contents


如題,是選擇題,

應該是高會範圍的觀念題:


將持有之公債投資以 30 天後附買賣回條件出售,

附買賣回之價格為 30 天後該公債之當時市場價格。

假設市場上該批公債交易非常活絡,

則下列會計處理何者正確?


答:應將該公債投資除列。


我的問題是,參考財會公報有關金融商品的處理,
(33、34、及36號)

好像沒找到相關規定,應該是漏看了吧…


所以想請大家幫忙解答該處理方式之理由,非常感謝~



--

All Comments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0-08-02
市場活絡代表對方可隨時自市場買回類似公司債交付之,
以市價出售代表公司可成功轉嫁市價下跌之風險,故符合可
Megan avatarMegan2010-08-05
除列金融商品的定義。相關規範在33號公報第4段。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0-08-09
喔對了這算中會的範圍
Cara avatarCara2010-08-12
感謝您~!! 真是太專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