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為一限制行為能力人,其將乙所有之A物賣給善意無過失的丙,甲之法定代理人為丁
限制行為人之法律行為需法定代理人同意始生效力,無權處分雖為中性行為類推77條但書
不須法代同意,但需有處分權人同意始生效力
依此甲乙丙間之法律關係有四種排列組合,我試著分析了一下,希望板上的各位能夠幫我看
一下思考的流程是否有缺失?以及針對一些想不通的問題點給予指教,感謝!!
1.丁承認甲丙契約--債權行為有效,乙否認無權處分行為--物權行為無效
但是丙仍得依善意取得規定取得A物之所有權,且契約行為有效,此處我的問題為因甲無法
依不當得利請求丙返還A物,故乙僅得依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
甲賠償出賣A物之損害,如乙仍希望物歸原主時怎麼辦?
2.丁承認甲丙契約--債權行為有效,乙承認無權處分行為--物權行為有效
丙取得A物之所有權,且契約行為有效,此處我的問題為乙是是否得類推適用代理之規定甲
之法律行為直接對本人發生效力,主張乙為契約相對人,依不當得利請求甲交付價金?
還是依照依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甲賠償出賣A物之損害?
3.丁不承認甲丙契約--債權行為無效,乙承認無權處分行為--物權行為有效
丙取得A物之所有權,但契約行為無效,所以甲獲得販售A物之價金無法律上原因,乙得依不
當得利或是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甲交付A物之價金。
4.丁不承認甲丙契約--債權行為無效,乙不承認無權處分行為--物權行為無效
但是丙仍得依善意取得規定取得A物之所有權,但契約行為無效,乙除了得依不當得利或是
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甲交付A物之價金外,因為甲丙契約行為無效甲得依179請丙返還
手機,乙再依179請甲返還對丙之返還請求權,以此對丙主張返還A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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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行為人之法律行為需法定代理人同意始生效力,無權處分雖為中性行為類推77條但書
不須法代同意,但需有處分權人同意始生效力
依此甲乙丙間之法律關係有四種排列組合,我試著分析了一下,希望板上的各位能夠幫我看
一下思考的流程是否有缺失?以及針對一些想不通的問題點給予指教,感謝!!
1.丁承認甲丙契約--債權行為有效,乙否認無權處分行為--物權行為無效
但是丙仍得依善意取得規定取得A物之所有權,且契約行為有效,此處我的問題為因甲無法
依不當得利請求丙返還A物,故乙僅得依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
甲賠償出賣A物之損害,如乙仍希望物歸原主時怎麼辦?
2.丁承認甲丙契約--債權行為有效,乙承認無權處分行為--物權行為有效
丙取得A物之所有權,且契約行為有效,此處我的問題為乙是是否得類推適用代理之規定甲
之法律行為直接對本人發生效力,主張乙為契約相對人,依不當得利請求甲交付價金?
還是依照依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甲賠償出賣A物之損害?
3.丁不承認甲丙契約--債權行為無效,乙承認無權處分行為--物權行為有效
丙取得A物之所有權,但契約行為無效,所以甲獲得販售A物之價金無法律上原因,乙得依不
當得利或是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甲交付A物之價金。
4.丁不承認甲丙契約--債權行為無效,乙不承認無權處分行為--物權行為無效
但是丙仍得依善意取得規定取得A物之所有權,但契約行為無效,乙除了得依不當得利或是
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甲交付A物之價金外,因為甲丙契約行為無效甲得依179請丙返還
手機,乙再依179請甲返還對丙之返還請求權,以此對丙主張返還A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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