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隔壁住著一對母女已經十幾年了,白天女兒出門工作,媽嗎就會站在門口守著,只要有人經過或洗車水流到他家門口或小朋友玩球滾過他家,她就開罵.甚至打110叫警察,警察機乎每隔兩三天報到一次,每次一罵就是好幾天,嗓門之大.轟天震耳,整個小社區無一杏免.我們社區也曾討論要送她強制就醫,但是詢問警察局.社會局及衛生所,答案都說她沒有攻擊別人,只是造成我們不方便,叫我們要忍耐,想要請大家幫忙想辦法?不要讓我們連路過都要繞道,小孩都嚇得要命.
隔壁住著精神病患,不堪其擾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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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是請她女兒和她母親溝通溝通
精神病患症狀若得到良好的控制,他們就跟正常人一樣有自理行為能力,他們可以經由溝通、傾聽緩解症狀發作,並非每個精神病患都適合使用強制就醫,甚至有些病患因為被強制就醫後懷恨在心,對通報者有敵意
精神衛生法第三十二條明定:「警察機關或消防機關於執行職務時,發現病人或第三條第一款(精神疾病:指思考、情緒、知覺、認知、行為等精神狀態表現異常,致其適應生活之功能發生障礙,需給予醫療及照顧之疾病;其範圍包括精神病、精神官能症、酒癮、藥癮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之精神疾病,但不包括反社會人格違常)所定狀態之人有傷害他人或自己或有傷害之虞者,應通知當地主管機關,並視需要要求協助處理或共同處理;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即護送前往就近適當醫療機構就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