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家雇主個人因素強迫勞工停工,但須扣勞工薪資 - 全家Irma · 2013-05-22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請問大家目前所有關於勞工法規裡有無規定"停工原因係歸責於雇主,而非歸責於勞工該停工期間必須扣除該勞工薪資或特休假"等這些相關規定呢??而雇主此行為是否有違法不合規定??目前遇到問題是老闆全家要出國去玩,員工被迫休假而休假這段期間必須要扣員工的薪水,若是有特休假的人就必須要扣特休假,這樣是否合理??而目前有關勞工保障相關法條裡是否有相關的規定...Showmore全家All CommentsMary2013-05-24版大您好:依您敘述,停止工作原因是雇主要出國去玩,純粹可歸責於雇主,而與勞工無關。依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8年04月24日勞動2字第0980070071號函的意旨:無薪休假「(或行政假)並非法律名詞,更非雇主得以恣為之權利......屬可歸責於雇主之事由者,工資本應依約照付。雇主如片面減少工資,即屬違法,可依法裁罰。故在下建議版大:您可以先備好相關證據:如打卡記錄、薪資證明(被扣無薪假期間的薪資證明)、請休假證明。如果老闆是一個可以��Related Posts在便利商店打工問題綜所稅申報無所得卻撫養親屬請問,那裡可以找到全家的職缺呢我姐失業很久有精神方面疾病,不知道該怎麼處理台南哪裡有可以帶全家一起烤肉,控窯的地方值得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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