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您好:有一離職相關法律問題想請教,我在一家網頁設計公司上班約7個月,於今年10/11告知公司要離職的訊息,在那時還跟老闆、老闆娘加上另外一位同事開會。做到19號為止,隔天星期六我也義務去幫忙交接到下午2點左右。離職至今雙方一來一往討論過離職薪資之事,而我在今天收到老闆娘的一封EMAIL,上頭提到幾個重點:(一)她提到我11號晚上提出離職,但沒有明確書面寫出我確定離職日期。然後在12號下班時才收到我確定要離職的訊息。�
離職賠償問題(急急急!20點)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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