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丁旺博士第十版上冊p.260~261中有提到零售價法特殊項目的處理
有一個地方我不理解為什麼 想請教版友們:
p.261中的第「辛」項--正常損耗 課本上寫的是
「應視同銷貨收入從零售價中減除,但不影響成本及成本比率」
如果正常損耗應該從零售價中減除,而它又應該計入其他完好品的成本金額當中
怎麼不會影響到成本比率(因為成本未減除但零售價有減)
麻煩版友們了~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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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個地方我不理解為什麼 想請教版友們:
p.261中的第「辛」項--正常損耗 課本上寫的是
「應視同銷貨收入從零售價中減除,但不影響成本及成本比率」
如果正常損耗應該從零售價中減除,而它又應該計入其他完好品的成本金額當中
怎麼不會影響到成本比率(因為成本未減除但零售價有減)
麻煩版友們了~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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