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料店+雞排店(加盟)同一個老闆沒有勞健保合理嗎??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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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料店+雞排店(加盟)同一個老闆沒有『勞健保』合理嗎??3個工讀生+1個正值員工(我),一共4個員工。正值員工適用期為三個月。我想知道沒有『勞健保』的工作,真的不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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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ris avatarDoris2011-03-22
3個工讀生+1個正職員工(我),一共4個員工+雇主=總員額達到5人,雇主是必須設立投保單位替全員投保勞健保的勞基法第2條「一、勞工:謂受雇主僱用從事工作獲致工資者。」所以勞工不分正職不正職工讀都算是勞工其次,人要在社會跑跳就必須有人身保險,雞排店有熱滾滾的油鍋,萬一出事是否有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