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料店工作一定要簽切結書嗎? - 工作

Table of Contents

先實習3天.第3天就叫我要簽切結書..做不到3個.月.就要扣1個禮拜薪水.而且連制服都要自己買?這樣合法嗎?

All Comments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1-07-31
第二十六條(預扣工資之禁止)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所以上幾天就要給幾天.老闆不能亂扣薪水.制服你自己要穿.自己要付錢買沒問題.之所以要你簽切結書.他是怕有爭議時.他可以拿合約書想辦法扣你薪水.遇到糾紛他會說該合約書已經過你同意.若你將來有薪資糾紛可向勞工局��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1-08-02
不合法.這種規定早已違法可具狀拍照向當地勞工局舉發因為勞基法不會規定你沒做滿幾各月就無故扣薪水的道理....Showmore
Jack avatarJack2011-07-30
當然不合法。換一家吧!這種店浪費時間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