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車被計程車撞斷牙齒,對方卻不肯賠償假牙費用,我該怎麼辦呢?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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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andice
at 2009-07-21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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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我是個大學生,某天下課回家途中,機車在慢車道騎啊騎的,時速大約五十,我也沒煞車,就莫名其妙的被不長眼的計程車從後方撞上。我的門牙斷了兩顆,左手也受傷,經過長達四個月的治療,大致上是告一個段落,光是醫藥費和做牙齒的費用總共就要六萬塊(這是收據總共加起來的數字,不是我自己喊的)。
但汽車強制險的部分只會賠三萬塊,剩下三萬該名計程車司機不願意全額賠償給我,讓我覺得莫名其妙,醫藥費都不願意賠了,那我的精神賠償呢?
我原本健康又漂亮的牙齒多了兩顆假的他要怎麼賠?假牙不能吃我最愛的芭樂他要怎麼賠?左手受傷整整四個月不能出力不能打球他要怎麼賠?往返醫院的時間和車錢他要怎麼賠?打電話和他溝通的電話錢又要怎麼賠?出車禍當天我穿著朋友送的外套因為摔車破了一個大洞他要怎麼賠?還有買新的安全帽他又要怎麼賠?
我們到現在的協商沒什麼共識,他連醫藥費都不想完全負責,一點誠意都沒有,一直X北他沒錢,原本想跟當初報案的警察詢問要怎麼處理,但我想到當初處理車禍的員警有跟我說,說他們不介入我們之間的賠償問題,要我們自己解決。
請問我該怎麼辦?是要去警察局備案,還是直接告他呢?因為我不懂接下來該如何採取行動,請各位幫忙解惑。(我有兩個朋友也有跟我類似的情況,也是被計程車撞到)
謝謝各位熱心的網友解答,感恩感恩再感恩
再此也奉勸大家一起抵制計程車,能走路就走路、有捷運就坐捷運、有公車就搭公車,不要搭計程車。計程車十台有九台都是不守規矩,簡直就是台灣交通的亂源。
我這麼說真的不誇張,有騎車或開車的人就知道,他們開車超速、搶黃燈、闖紅燈。又喜歡違規停車妨礙交通,更該死的是轉彎或是靠邊都不打方向燈,一副馬路是他們家的一樣。看到路邊有人,就像發情的公狗看到母狗一樣迅速的靠過去,也不管後面有沒有車。是有那麼缺喔?
這種開車方式不撞到人也難啦!然後撞到人了又沒誠意處理,只會在那邊叫沒錢沒錢。那為什麼開車不遵守交通規則呢?闖禍了又要推得一乾二淨!
景氣不好我知道啦!油價上漲賺不到錢我也知道啦!既然那麼愛抱怨就不要開計程車啊,外面不是也有很多工作可以做嗎?而且沒有錢撞到人就可以不用負責嗎?
大家評評理啊!
Update:
補充一:限速多少我不清楚,但我有去交通隊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不用錢的),我並沒有違規,肇事的計程車涉嫌未注意車前狀況。
補充二:去申請鑑定的三千塊,也可以向對方索取嗎?
補充三:調解委員會要去哪裡申請呢?

All Comments

Audriana avatar
By Audriana
at 2009-07-21T14:36

您好~
我將發生事故時後續應準備的流程寫給你看讓你了解該如何處理爭取權益!

研判表由於是參考用,所以當雙方在肇責上無法達成共識時,才會需要到[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由不認同的一方花[三千元]去鑑定,鑑定的結果,於法才有其公證性。

一般車禍事故大都接受[研判表]的分析。

請在調解之前,先行了解雙方訴求在哪,這樣在調解時,有利於更快達成和解,避免屆時因資料準備不齊全,還要再等下一次的調解,曠日費時。可直接打給當初的承辦員警轉介調解!

首先要讓你了解的是[強制險]98/3/1以後有修正。
我全部講給你聽,盡量白話一點,自己研究一下,用不到的部份順便學習起來,當做經驗。
• 一、健保醫療費:
• 指全民健保之自付額、病房費差額(每日1500元為限)、掛號費,現已付出,實務上以實支實付收據為準,收據正本或副本(蓋院章,與正本相符章)即可。
所以我才希望傷患能多多就醫,如果本身有其他保險,亦可申請理賠,多影印幾份[副本],不無小補,務必讓保險發揮作用。
• 二、急救費用:
• 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
• 三、合理交通費:
  指轉診費、出院費及往返門診之合理交通費用,大多以計程車收據為準。
已至合格醫療院所為限。
• (至國術館之交通費不給付,總金額兩萬為限)
• 四、看護費用:包括特別護理費、看護工費、近親或他人看護之合理費用。但以傷勢需人看護為主並經[醫師證明]確有必要者為限。每日以1200元為上限,最高以30日為限。
• 五、其他:
• 如醫療器材(兩萬為限)•義肢器材(五萬為限)•住院膳食費(每日以180元為限)
• 殘廢:本保險所稱殘廢,指受害人因汽車交通事故致身體傷害,經治療後症狀固定,再行治療仍不能期待治療效果,並經合格醫師診斷為永久不能復原之狀態;或經治療一年以上尚未痊癒,並經合格醫師診斷為永不能復原之狀態。依據勞保殘廢給付標準表•1-15級,150-4萬。
另一個觀念是:
傷者可向[加害者一方]求償的項目如下:
雖然傷患要求償的對象是事故當事人,既然加害者有轉嫁給保險[任意第三人責任險],就讓保險公司發揮作用,比從加害者口袋拿錢出來補償傷者,來的容易達成和解,在保險公司支付不足的部份,加害者就必須補償到足。
同樣的我全部講給你聽,順便學起來,你在自己研究一下我方這邊可求償的項目有哪些。
一、看護費用:超過強制險三萬六(1200元*30日)給付的部份外,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他人照護多少時間*2萬/月,大多以外勞費用為參考。
二、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的薪資賠償:
  一般要有薪資證明。
  若無,按慣例,可參考,勞保最低工資 17280元/月 * 不能工作月數。
  同樣的需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休養或復健多久。
薪資證明有三:年度扣繳憑單•薪資轉帳證明•勞保投保薪資•擇一
三、後續醫療費及應用相關器材:也就是預估後續可能的醫療費用。一般我會以傷勢穩定前的總醫療費用,來做基準,因傷勢嚴重時,醫療費用都比較高,而後續的醫療,大部份都不會超過這個金額。
四、財產損失:修車費,或車輛年份的殘值,手錶眼鏡手機首飾..等等均屬之。
五、慰撫金:補償金額因傷勢或死亡(本人或家庭所受的影響程度),而論不定。

請注意!向加害者求償的部份,應在雙方認同的肇責比例中求償。

至於強制險是百分之百的理賠,公辦民營政府給付,是不打折的,請記住。所以在清楚這些明細時,相信金額上應能夠對你有所幫助,也能清楚了解雙方訴求。

最後要讓你了解的就是,如果雙方在意見上不能達成共識時,傷者可在最後一次調解時,向調委會申請[調解不成立的書面資料]再向當初承辦員警,提出刑事告訴[過失傷害]罪,一來可由警方幫傷者進行蒐證。二來傷者可免於請律師的高額費用。何謂[過失傷害]加害者在此事故中有肇事因素時,傷者受傷也是事實,那過失傷害就成立了。

要注意過失傷害的告訴期為事故發生六個月內要提出!

此舉並非要真正的走向訴訟,而是希望加害者能夠積極的與傷者和解,如果和解,傷者就撤銷告訴,早日讓雙方能夠走出車禍造成的困擾,在不得以的情況下,才會讓訴訟繼續下去,加害者會有刑責(留下前科以及拘役或罰金),民事賠償還是要繼續的,依雙方提出的相關事證,在合情合理合法的情況下判賠。

加油~祝你早日和解,盡量避免不必要的訴訟程序。

Hamiltion avatar
By Hamiltion
at 2009-07-24T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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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delette avatar
By Odelette
at 2009-07-23T11:20

1.騎車被計程車撞斷牙齒,對方卻不肯賠償假牙費用,我該怎麼辦呢?
車禍發生後首先要確認雙方<肇事責任>,
因為在交通事故中,有肇事責任的一方才需負法律賠償責任;
本案對方100%責任,我方0%責任


2.受害人可先申請強制險(或和解時含強制險給付)
再列一份<求償清單>及準備相關單據,以便於<調解>時使用...
一.申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理賠:
1.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傷害醫療給付項目如下:
1.)急救費用:
例如救護車費用(附收據)
2.)醫療收據:
例如掛號費,自負額,診斷書費,膳食費(98年3月1日起發生之交通事故調高為每日$180元),等(附正本收據或副本蓋"與正本相符")
3.)接送費用:
例如轉診,往返門診之合理交通費用,來回各算一次,合計最高以$20000元為限(附計程車收據)
4.)看護費用:
例如住院期間傷情嚴重所需之看護費(附看護收據),
出院後如須看護,須要醫師於診斷書上清楚註明,
每日$1200元(本來為$1000元, 98年3月1日起發生之事故調高為$1200元,最高30日為限)

5.)病房費差額:
每日以$1500元為限(本來為$1200元,98年3月1日起發生之事故調高為$1500元)

6.)輔助器材費用:
診斷書上醫師註明必要之輔助器材所須之費用(附收據&診斷書)
例如義肢器材最高$50000元,其他醫療器材最高$20000元(本來分別為$30000元及$10000元,

98年3月1日起發生之交通事故調高為$50000元及$20000元)


7.)以上傷害醫療給付以$20萬元為限


8.)如果受害人因汽車交通事故致身體殘廢,最高可申請給付$150萬;所謂殘廢,指受害人經治療後症狀固定,再行治療仍不能期待治療效果,並經合格醫師診斷為永久不能復原之狀態;或經治療一年以上尚未治癒並經合格醫師診斷為永久不能復之狀態.


2..備妥文件---合格醫師診斷書正本,醫療費用收據正本,計程車收據,看護收據,受益人身分證明,警方處理證明文件,印章,存褶帳號封面影本(匯款用)
3.交叉賠償---直接至對方保險公司申請理賠(約15天就會匯款至帳號內)
二.向對方(車禍肇事人)或對方保險公司(對方有加保任意險)要求賠償部份:
1.可向對方要求賠償範圍:
1.)財物損失:
例如車禍導致之機車,衣褲,眼鏡等損壞,(須附相片,估價單,收據)
2.)後續治療費用及其他醫療:
依傷勢預估後續之療養費用及其他非健保醫療費用,
例如國術館等民俗療法(附相關資料)
3.)看護費:
強制險只能申請一天$1200元,最高30日為限上限,($1200*30=$36000元),
超過$36000元部份 可要求用任意險賠,
例如看護費共$96000元,除強制險$36000元外,還可要求$60000元
4.)工作損失:
<需2個重點>
1.診斷書----醫師須於診斷書上註明"需休養時間多久或無法工作",
例如"須休養三個月"或"三個月無法 工作"等明確說明
2.薪資證明---證明無法工作期間之損失
例如扣繳憑單,薪水袋,薪資轉帳
5.)非財產上之損失(俗稱精神損失或慰撫金):
依據本次車禍傷亡損失之嚴重程度,雙方身份,地位,資力
評估我方
(如果是被害人受傷者一般僅直接受害人可請求;
但是被害人如受重傷,例如全身癱瘓植物人,其父母,配 偶,子女,
得依民法第195條增訂第3項請求慰撫金)
身心受創程度,來要求對方賠償,無一定 標準確定金額

2.以上項目合計,算出一個確定金額,分攤肇責後向對方要求賠償
(我方全部損失金額*對方應負責任=我方求償金額,例如300000*70%=210000)
3.希望雙方能夠在本階段順利達成和解(不用上法院)

3.申請調解可至發生地之鄉鎮公所附設調解委員會
4.如果因為雙方意見不一致,無法達成和解,接下來就會走向訴訟(上法院)...
首先應回到原警方處理單位,原處理警員,說明要對對方提告<過失傷害>,
並且製作筆錄,然後警方會將筆錄,現場圖,現場照片等資料轉往檢察官 ,
接下來你會接獲傳票 ...
祝順利!!

Edward Lewis avatar
By Edward Lewis
at 2009-07-23T15:09
你好:
請問該車道有限速多少?
建議你先到警察局申請現場事故圖後送至車禍鑑定委員會鑑定,(需鑑定費3000元)
以釐清雙方的肇事責任。
再至調解委員會申請和解~
建議能私下和解就私下和解~
如果不成,請在六各月內有效追溯其起訴:過失傷害,
也請要求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和假扣押~
你可以要求賠償的有醫療支、出工作損失、額外支出、精神賠償,
你可以下載表格http://webo.com.hk/winter
如果有需要可以到法律扶助基金會尋求法律諮詢,
調委會也有不定時的法律諮詢
希望能對你有所幫助
George avatar
By George
at 2009-07-22T04:53
直接去告他~~要求民事賠償

想去工作一年再繼續讀完大學

Edward Lewis avatar
By Edward Lewis
at 2009-07-21T00:00
我是練體育的現在大學讀完一年級了因為缺錢想先休學一年去工作一年後再繼續讀完剩下的三年大學在休學這一年 ...

政府短期就業約滿後可領失業補助嗎

Wallis avatar
By Wallis
at 2009-07-21T00:00
想請問大家,我目前參加政府的短期就業是簽約到10月底,剛好滿11個月,但三年內只投保11個月而已,未滿一年(�� ...

尋找創業達人或書本達人

Daniel avatar
By Daniel
at 2009-07-21T00:00
有沒有哪一本書有教人家創業的概念?和教人家到地方發展那地方沒有的東西那樣概念的書阿?

最難做的工作~

Lydia avatar
By Lydia
at 2009-07-21T00:00
最難做的工作試蛇悶早工作了找了一個月了~*算事有一點會挑工作怕做到痛苦的應該要做瞎咪勒可以來我無名告 ...

(霧峰.大里)工讀機會

Emma avatar
By Emma
at 2009-07-21T00:00
我們今年要就讀朝陽夜校(商科)的學生然後我們最近剛搬來霧峰想要先來找工作但是我們不知道要如何才能找到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