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nowing:沒有為民眾服務的心,只想混口飯吃的話,還是不要當公務 03/26 01:17
→ knowing:員比較好吧,不然民眾會對公務員印象很不好,只會坐領高 03/26 01:17
→ knowing:薪,尸位素餐 03/26 01:17
→ knowing:只是把兩張紙分開就可以被認為是找麻煩? 03/26 01:23
→ knowing:以考生的立場想,可以這樣做不是很不錯嗎? 03/26 01:34
→ knowing:制度就是要有人推動,而不是墨守成規 03/26 01:43
你搞錯問題的重點了 根本不是工作人員麻不麻煩的問題
報名二個考試分成二個信封掛號寄出 就會有二個掛號收據可當証據
今天你二個考試資料合寄 二個報名費也繳了 但只會有一個掛號收據
如果報名資料在工作人員整理過程中弄丟了 中間又聯絡不到你補件
過了補件期限 到了因為資料審查不合格考選部要退費給你了
你卻只有一張收據 你要怎麼証明你寄了二個考試的資料
到時候你要怎麼向行政法院申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 讓你二個考試都能如期去考?
你的問題還算好的 前幾天還看過板上有人問能不能警特和高普考一起寄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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