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低收入戶有工作能力無工作者,薪資以24994計算? - 工作
By Connor
at 2010-08-20T00:00
at 2010-08-20T00:00
Table of Contents
先說一下我家的狀況,
我家在高雄市,
家裡有工作能力者:媽媽、姊姊,
其他有4個小孩還在讀書,
媽媽沒工作,姐姐一個月薪水一萬多。
因為之前查知識+都是說如果有工作能力而沒工作者,
是以最低薪資17280計算,
算了之後,我家應該屬於第二類,全家收入未超過最低生活費用三分之二,
但我家被列為第三類,全家收入未超過最低生活費用。
我覺得奇怪,打去問區公所承辦的小姐,
小姐跟我說,薪資以17280計算的是指有工作能力,但身體有殘缺無法工作者,
如果單單只是有工作能力而無工作,要以薪資24994計算,
但我在網路上都查不到有關24994的東西,而且之前也從來沒聽過,
想請問相關的規定哪裡有寫呢?
謝謝。
(因為急著知道,而區公所現在下班了所以才在知識問,謝謝)
Update:
超級華你好~
如果到時候還沒有在知識+上知道,
我會再打電話去問,不過要等到他們上班XD
Update 2:
一家人你好~
因為你貼的東西有些複雜,我看的不是很懂,
但就您所說,是依據個人的經歷、學歷、專長而定,
我一樣覺得很奇怪,
因為我媽媽過去一直都是家庭主婦,沒做過什麼工作、沒投什麼保,
學歷也只有國中畢業~
Update 3:
超級華你好,
我明後兩天會找時間打過去問~
我家在高雄市,
家裡有工作能力者:媽媽、姊姊,
其他有4個小孩還在讀書,
媽媽沒工作,姐姐一個月薪水一萬多。
因為之前查知識+都是說如果有工作能力而沒工作者,
是以最低薪資17280計算,
算了之後,我家應該屬於第二類,全家收入未超過最低生活費用三分之二,
但我家被列為第三類,全家收入未超過最低生活費用。
我覺得奇怪,打去問區公所承辦的小姐,
小姐跟我說,薪資以17280計算的是指有工作能力,但身體有殘缺無法工作者,
如果單單只是有工作能力而無工作,要以薪資24994計算,
但我在網路上都查不到有關24994的東西,而且之前也從來沒聽過,
想請問相關的規定哪裡有寫呢?
謝謝。
(因為急著知道,而區公所現在下班了所以才在知識問,謝謝)
Update:
超級華你好~
如果到時候還沒有在知識+上知道,
我會再打電話去問,不過要等到他們上班XD
Update 2:
一家人你好~
因為你貼的東西有些複雜,我看的不是很懂,
但就您所說,是依據個人的經歷、學歷、專長而定,
我一樣覺得很奇怪,
因為我媽媽過去一直都是家庭主婦,沒做過什麼工作、沒投什麼保,
學歷也只有國中畢業~
Update 3:
超級華你好,
我明後兩天會找時間打過去問~
All Comments
By Thomas
at 2010-08-23T14:12
at 2010-08-23T14:12
2010-08-23 12:36:29 補充:
所以說這是依據個人的經歷、學歷、專長而定,並非都是以最低薪資17,280元來計算。
2010-08-24 12:42:57 補充:
所謂: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為真知,雖然本人不是社政人員,以上薪資核算條文是請教社政人員後所得的答案,依據的是社會救助法,因您是問依據何法條文來核算薪資,本人才斗膽據實以告,至於為何與令堂種種經歷均不符的疑問,本人也很想知道正確答案是何者,若不適用請通知刪除。謝謝!
至於超級華 大大的問題相當有深度,究竟是適用那條來核算,小弟因無其資訊不敢斷言,但薪資核算依法條文是無庸置疑,唯獨遍尋不著【各職類】及【各業初任人員】這兩項調查報告,不知公告在何處,請 超級華 大大若知其芳蹤,拜託請記得通知小弟。謝謝!
By Hedwig
at 2010-08-20T09:40
at 2010-08-20T09:40
我也有相同問題導致今年低收沒過
By Donna
at 2010-08-22T02:57
at 2010-08-22T02:57
既然區公所承辦的小姐回答,有工作能力而無工作,要以薪資24994計算‧
您可以要求區公所社會科,或是市政府社會局正式發文,以釐清您的疑慮‧
2010-08-21 18:27:55 補充:
如果是星期一上班時間去詢問疑慮,公文往返大約需要1星期,向民進黨議員投訴大約1小時左右,向國民黨議員投訴大約1至2小時‧您自己再參考看看,希望您可以得到正確回覆‧
2010-08-22 03:05:48 補充:
最好還是要以正式公文為準,畢竟,白紙黑字敘述以薪資24994計算,究竟是依據哪一項相關法令,才能解決您的申辦疑慮‧
2010-08-23 18:26:58 補充:
不曉得家庭主婦是應該列入
依臺灣地區職類別薪資調查報告【各職類】每人月平均經常性薪資核算。
還是列入
依中央勞工主管機關公布之最近一次【各業初任人員】每月平均經常性薪資核算。
是否可以請 一家人 大大提供【相關調查報告】網頁,讓小弟可以早日進入狀況,以免老是誤解相關法令,以及與其他知識+大大先進爭論不休‧
2010-08-24 19:53:08 補充:
可能是一般的婆婆媽媽,老是說自己是孩子們的傭人、老媽子‧所以政府就順應民情,將家庭主婦歸類在幫傭職類,就這樣才會核算月平均經常性薪資24994元吧!
如果是的話,您們還需要感謝外籍幫傭,因為她們過來台灣工作,間接影響幫傭職類月平均經常性薪資核算,也算是功德一件‧
否則,您們可能連第三類低收入戶資格也沒有喔!
2010-08-24 19:55:21 補充:
臺灣地區職類別薪資調查報告,好像有在民間販售‧請參考http://tw.search.yahoo.com/search?p=%E8%87%BA%E7%8...
而依中央勞工主管機關公布之最近一次各業初任人員每月平均經常性薪資核算。按照字義來講,應該是由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公布‧可是,還是找尋不到???真不瞭解,是否該項公布有時效性,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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