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70歲獨居該如何申請中低或低收入戶?請達人解惑 - 工作
By Quanna
at 2012-01-30T00:00
at 2012-01-30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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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嬰兒才剛出生沒多久,,,想確定在南部的爸爸可否申請,,,若可以申請 我再帶嬰兒下高雄去幫爸爸申請 老人家不會申請
我已出嫁, 無兄弟姊妹,,,,並無工作,,,,在家帶小孩,,無能力撫養娘家父親
我先生月薪約三萬四千多,我們育有一子,,戶籍在台北市,,目前我們兩人存款約二十幾萬,,沒有不動產,,也沒有汽車
我父親已七十歲,,一人獨居,,並無其他子嗣,,戶籍是高雄市,,,存款約十出頭萬,,,有一老舊三十幾年二十幾坪國宅公寓一間,,,無汽車
現在戶口名簿只剩父親一人父親無工作
目前領老人津貼3千
勞退月領約一萬九千1.想請問這樣我父親能申請中低收入戶 或是 低收入戶嗎
2.該如何辦理? 申請文件??
3.還有甚麼社會福利是可申請的? 老人居家照顧???
請達人解答 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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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一家人:
我結婚時已遷出戶口,不在父親戶籍名下,全戶只剩我父親一人
我雖是直系血親 ,嫁出仍計算嗎?
渴望一家人幫忙解答 感恩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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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 若是我父親遷入我們這一家,遷到台北市,目前戶長是我先生
70歲老人(勞退約1.9萬)+ 我先生月薪約3.5萬+ 我無工作照顧嬰兒+嬰兒一名
這樣由我提出申請,在台北市可行嗎?戶長需更改為我嗎?
假設我父親的戶口名簿遷出後,那本戶口名簿沒有人了,是否就取消了
3 個已更新項目:
最後補充: 會看我先生那邊的直系血親嗎? 因為我婆婆還在工作,且每月三萬多
4 個已更新項目:
感謝所有參與贊助點數的朋友們,謝謝你們,小女子祝福大家新年好運快樂平安!
我已出嫁, 無兄弟姊妹,,,,並無工作,,,,在家帶小孩,,無能力撫養娘家父親
我先生月薪約三萬四千多,我們育有一子,,戶籍在台北市,,目前我們兩人存款約二十幾萬,,沒有不動產,,也沒有汽車
我父親已七十歲,,一人獨居,,並無其他子嗣,,戶籍是高雄市,,,存款約十出頭萬,,,有一老舊三十幾年二十幾坪國宅公寓一間,,,無汽車
現在戶口名簿只剩父親一人父親無工作
目前領老人津貼3千
勞退月領約一萬九千1.想請問這樣我父親能申請中低收入戶 或是 低收入戶嗎
2.該如何辦理? 申請文件??
3.還有甚麼社會福利是可申請的? 老人居家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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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結婚時已遷出戶口,不在父親戶籍名下,全戶只剩我父親一人
我雖是直系血親 ,嫁出仍計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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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 若是我父親遷入我們這一家,遷到台北市,目前戶長是我先生
70歲老人(勞退約1.9萬)+ 我先生月薪約3.5萬+ 我無工作照顧嬰兒+嬰兒一名
這樣由我提出申請,在台北市可行嗎?戶長需更改為我嗎?
假設我父親的戶口名簿遷出後,那本戶口名簿沒有人了,是否就取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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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補充: 會看我先生那邊的直系血親嗎? 因為我婆婆還在工作,且每月三萬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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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Ivy
at 2012-02-01T11:55
at 2012-02-01T11:55
答:不論你是要申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補助,其審核財產跟所得有三要件:【1】全戶應計人口平均月所得,不可超過各縣、市政府所定的最低生活費。【2】全戶應計人口的動產總額須在各縣、市政府限定的額度內。【3】全戶應計人口的不動產總額應在各縣、市政府的限定內。【以上當中若有一件不符規定的話,就有可能會喪失補助的資格。】現就所得方面概算如下:您父親﹝其他收入:勞退月領約19,000元﹞+您18,780元=37,780元/2人=18,890元/人/月,已超過高雄市中低收入戶申請額度17,835元,所以是不符合高雄市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的申請資格。 2.該如何辦理? 申請文件??答:請備下列文件,向戶籍地區公所社會課(經)、里辦公處(辦理)。 一、申請人身分證、印章。 二、全家戶籍謄本。 三、國稅局出具之財產、所得及稅籍資料清單等文件。 四、其他證明如醫院診斷證明書、學生證、身心障礙手冊等。 3.還有甚麼社會福利是可申請的? 老人居家照顧???答:可申請(敬老卡)免費搭乘市營公共車船及捷運半價優惠及關懷獨居老人服務,凡設籍且居住於本市日常生活失能需他人協助者﹝可申請居家護理﹞。 【請參閱】高雄市中低收入戶申請補助條件一、需設籍並實際居住高雄市本市市民。 二、家庭總收入未超過全家最低生活費1.5倍(101年度每人每月不得超過17,835元)。 三、存款(含有價值劵及其他投資)額度:全家人口4口以內(含4口)之家庭,存款本金不超過新台幣45萬元整;逾4口者,每增加1口增加11.25萬元。 四、不動產:全家人口之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標準價格合計不超過新台幣450萬元。補助項目一、全民健康保險應自付保險費補助50% 。 二、高中以上就學學雜費減免30%。應備文件一、申請人身分證、印章。 二、全家戶籍謄本。 三、國稅局出具之財產、所得及稅籍資料清單等文件。 四、其他證明如醫院診斷證明書、學生證、身心障礙手冊等。 服務單位:本市各區公所社會課(經)、里辦公處 備註:(一)符合中低收入戶資格,由社會局按月主動申報給健保局,民眾不需再行提出健保費用減免申請。(二)就學減免請恰就讀學校辦理減免相關事宜。 如果一家人的回答,不是您所需要的答案時,請務必告知,自會補述或刪除回答內容,特此感謝您!祝順心如意
2012-02-02 23:36:44 補充:
我結婚時已遷出戶口,不在父親戶籍名下,全戶只剩我父親一人,我雖是直系血親 ,嫁出仍計算嗎?
答:沒錯!嫁出仍需列計【除非是特殊情況例外】。
另外: 若是我父親遷入我們這一家,遷到台北市,目前戶長是我先生 這樣由我提出申請,在台北市可行嗎?戶長需更改為我嗎?
答:若以您為申請人的話,可能需換您當戶長,概算如下:
70歲老人(勞退約1.9萬)+ 您先生月薪約3.5萬+ 您無工作照顧嬰兒18,780元+嬰兒一名=72,780/4人=18,195元,假如婆婆不同戶籍的話或可ㄧ試,反之則不是很樂觀!
假設我父親的戶口名簿遷出後,那本戶口名簿沒有人了,是否就取消了
答:當然是要取消了。
2012-02-02 23:37:27 補充:
最後補充: 會看我先生那邊的直系血親嗎? 因為我婆婆還在工作,且每月三萬多
答:有可能會!雖然新法規定是列計申請人的父母,但有些縣市依舊會列計夫家的父母。
設籍並實際居住『台北市』、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且符合以下條件者:
1.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19,331元以下。
2.全家人口之存款(含股票投資)平均每人不超過新臺幣15萬。
3.全家人口之土地及房屋價值不超過新臺幣650萬元。
2012-02-06 08:39:49 補充:
版主 您好:
甭客氣!同時也感謝您給予服務的機會,希望對您有所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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